保卫处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信息 > 正文

保卫处组织学习讨论《政务处分法》

所属栏目:动态信息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16 08:43:47
 

【通讯员张渤龙】2020年1112日下午,保卫处按照学院宣传部、纪委的要求组织全体成员集中学习《中共郑州市纪委 郑州市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倡导文明新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首先,由栾源锋、张渤龙同志分别宣读了中共郑州市纪委 郑州市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倡导文明新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并进行逐条解读。

随后,由刘子印处长主持进行学习讨论,每位同志轮流发言,谈体会。韩冰同志表示,我们应该坚决按照规定,坚持节俭办一切婚丧喜庆事宜,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楚洋同志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部法律实现党纪与法律的衔接,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对推动政务处罚的规范化、法制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张渤龙同志表示: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是对自己的一种督促,一种警示,一种束缚。必须深入学习,熟练掌握内容,充分认识到它的重要性。栾源峰同志表示,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深学透,真正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做到令行禁止。同时,要有敬畏之心,要敬畏法律、敬畏生命、敬畏自由,时刻明白法律规定,守住底线,绝不触碰红线。

最后,刘子印处长作总结发言并对保卫处近期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安排;要求全体同志严格遵守《关于倡导文明新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勤俭节约、一律从简,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作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颁布实行,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体系,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反腐败国家立法的应有之义。(审核:刘子印)

 

一审 二审
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