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4-01-06 点击数:
学院各处室、系部、工会及团委:
根据学院财务制度,为有序办理财务报销,即日起,严格票据审核程序,票据经手人为票据审核的第一责任人,报销前,请经手人根据发票票面提示,自行登录相关税务查询平台(网址参见财务处服务指南)逐张确认真伪,并签署经手人已审核字样,然后按照报销规定和程序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望各部门积极配合,谢谢!
财务处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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