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5-04-09 点击数:
各系部、处室、工会及团委:
我院财务印鉴已更换完毕,从即日起开始启用新的财务印鉴,开票单位一律开为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原开票单位为郑州市财税学校的,截至2015年4月10日报销完毕。
另请发放津贴及工资的部门于每月的5号将纸质及电子表送至财务处。节假日不顺延。如未及时送达,将延至下月发放。
财务处
2015-4-08
CopyRight © 2007-2017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0000526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4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