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的规定,学院将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现就我院2020年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按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根据我院实际住宿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退还春季学期住宿费400元/生。
三、住宿费退还至中原银行卡、郑州银行卡(二选一),为确保退费及时有效,在此期间请勿注销银行卡,保证银行卡使用正常,如有银行卡丢失、变更问题,请及时联系辅导员说明情况,通过辅导员反馈给财务处解决。
四、具体退费事宜,由辅导员具体通知。
财务处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