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违反国家财经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准确核算报销财务凭证和处理会计账务,不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
二、对提供的相关数据、台账、报表及其他财务情况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执行保密守则。
三、对学院教职工及外来人员申请办理的各项财务事项,手续齐全的及时受理,提高办事效率。
四、对各种不合理开支、不合法凭证不予受理的,负解释责任。
五、及时编制、上报月报表。
六、遵守上下班纪律。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七、工作时间不大声喧哗,不随意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八、树立窗口服务形象,仪表端庄,不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
九、服务热情。及时解答教职工提出的业务问题。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十、履行岗位职责,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及时进行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引导到相关部门,工作不推诿、不扯皮。
十一、持证上岗,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