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工会、团委:
根据财库〔2011〕160号《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学院公务支出管理,进一步推进学校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必要性
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公务卡结算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充分发挥公务卡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学院各处室、工会、团委,要从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预防腐败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以科室为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一)学院各科室、工会、团委都应该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含1000元)继续使用银行转账方式结算,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提取和使用现金结算。
(三)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的费用审批程序
1. 有效票据单张金额在500元以内的审批程序
各用款处室具体经办人员持有效票据并附有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本处室负责人签字—处室业务分管院长签字—财务处长签字—出纳报销。
2. 有效票据单张金额在500元以上的审批程序
各用款处室具体经办人员持有效票据并附有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本处室负责人签字—处室业务分管院长签字—分管财务院长签字—财务处长签字—出纳报销。
三、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1.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
3.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
4.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除上述情况外,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按照申请报销程序并报经单位财务部门批准。
三、相关要求
(一)学院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事项,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报销申请人应提供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证明材料,并报经主管领导及院长同意后报经财务部门批准报销。
(二)学院各部门要熟练掌握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加强宣传,在本处室本单位形成良好的主动用卡、自觉用卡氛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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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结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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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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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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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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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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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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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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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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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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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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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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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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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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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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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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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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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单位支付的水电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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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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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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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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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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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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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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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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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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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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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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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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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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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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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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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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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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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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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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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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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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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各类培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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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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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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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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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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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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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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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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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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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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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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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交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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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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