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件均按采购法、招标法及实施条例、财政部18号令、20号令、74号令及郑财办购〔2011〕9号和16号文以及有预算编号的执行支付。
一、协议供货类
1、采购资金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网上申报)
2、采购合同原件
3、验收证明原件
4、发票复印件
注:参照《协议暂行办法》
二、汽车维修类
1、验收单和维修单和结算单
2、明细(每部车汇总)
3、发票复印件
4、合同复印件 $平
注:参照《协议暂行办法》
三、会议接待类
1、会议﹝⑴验收单⑵发票 ⑶合同复印件﹞
2、接待﹝⑴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⑵一餐一单验收单⑶发票⑷合同复印件﹞ $平
注: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四、单位询价类
1、采购资金备案表复印件
2、询价报告
3、报价单(电联不用)
包含:(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采购合同原件
5、验收证明原件
6、发票复印件
2、进口商品审批单(进口货物)
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采购合同原件
5、验收证明原件/
国家认可质量检测机构出具验收证明(特殊项目)
6、正本提单或电放副本、装箱单、检疫局出具商检单或报关单(进口货物)
7、发票复印件
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监察条例》
六、工程招标类(总表详见分表)
1、采购资金申请(申报)表【网络审批】或计划表(纸质)复印件
2、单位出具的同意支付款项的书面证明(双方盖章)
3、工程预算(决算)意见书/定案表(教育局工程项目)
4、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采购合同原件
6、验收证明原件
7、发票复印件
七、质保金支付(不含工程)
1、采购资金申请(计划)表(招标及协议类) 采购申请(备案)表复印件(单位询价类)
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招标类)
3、合同(原件复印件均可) 4、重新验收证明(日期)
八、退票
1、退票通知单
2、合同
注:市直各单位请于每次支付备案前把(协议供货类及单位询价类及招标类)按以上顺序送达。以上划横线的均为重要采购文件。
因支付系统精确到分,未按合同及发票支付的请在采购发票中注明指标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