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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换届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7 08:59:41     责任编辑:xcb      来源:宣传部     浏览次数:

    中共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换届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支部(总支)、各部门

    为严肃换届纪律,现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提出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发给你们。请将要求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换届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确保学院党委换届工作健康有序和党员大会圆满成功。

     

     

               中共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17日


    “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

     一、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严禁买官卖官,对以牟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牟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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