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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8-12-11 14:47:28     责任编辑:dzb      来源:     浏览次数:

     

     

     

     

         郑财院〔2017〕37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关于印发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处室、院(系)部、工会、团委: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院会议制度,提高办会能力和服务水平,学院制定了《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会议制度》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2017年4月20日

    附件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会议制度

        

    会议是学院科学决策、有效部署、交流沟通的重要手段,为保障会议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文风会风,促进作风转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中办发〔2001〕27号)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会议制度。

    一、会议分类

    (一)学院领导班子会议:党委会、党委扩大会、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

    (二)全院性会议: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全体党员大会、教职工大会、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等。

    (三)业务会议:院领导及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为落实上级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或学院工作部署,组织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

    二、会议原则

    (一)务实高效。各类会议要做到议题明确、准备充分、注重实效。决策性会议会前要认真调研,充分沟通;传达性会议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重点强调结合学院实际需要贯彻落实的意见和要求;工作部署性会议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明确要求,注重务实。

    (二)精简会议。本着减少数量、压缩规模的原则,精简各类会议。能不召开全院性会议的尽量不开;内容相近的多个会议,应当合并召开;可现场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开会;必须开会的,尽量控制范围、减少参会人员;各类业务性会议需要院领导参加的,原则上只请主管领导参加。

    (三)严控时间。会议要控制时间,尽可能讲短话、开短会,务实高效。学院领导班子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全院性会议一般不超过1小时,业务会议一般不超过40分钟。

    (四)注重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办会要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会议通知原则上以电话、短信或微信形式发布。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改革会议形式,有关文件材料能上传到校园网上的,一律网络发布,逐步减少纸质文件印发。

    三、会议组织安排

    (一)各部门需提请学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的问题,必须在认真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形成议题,报送至分管院领导审批,由党政办公室到各分管院领导处收集议题,进行汇总,并送呈院长审定。非特别紧急情况,学院领导班子会议不得临时追加议题。

    (二)召开学院领导班子会议和全院性会议,由党政主要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会议由党政办公室负责通知。需要编发会议纪要的,由主持会议的领导审定和签发。

    (三)各分管院领导主持召开的业务会议,由相关职能部门事先报党政办公室备案,会议由承办部门负责通知。

    (四)各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业务会议,要经分管院领导审批,会议由主办部门负责通知。

    (五)各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业务会议与全院性会议或临时紧急性会议发生冲突的,要服从学院安排,及时调整会议安排。

    四、会务工作

    (一)领导班子会议的准备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全院性会议的准备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议题的收集、汇总,送呈领导审定;

    2.督促和协助议题提交部门准备议题相关支撑材料; 

    3.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4.及时编写会议纪要;

    5.及时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6.做好会务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分管院领导主持召开的业务会议,会务工作由承办部门负责。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准备相关材料,以适当方式送达与会有关部门;

    2.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主要责任部门事先做好沟通、协商,明确责任分工;

    3.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4.及时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5.做好会议服务工作。

    (三)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业务会议会务工作,由主办部门负责。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准备相关材料,按要求送达与会人员;

    2.涉及到其他部门配合的,事先要做好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再做部署;

    3.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4.及时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5.做好会议服务工作。

    五、 会议备案

    (一)领导班子会议及全校性会议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备案。

    (二)由分管院领导主持召开的业务会议,由承办部门负责备案。

    (三)各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业务会议,由主办部门负责备案。

    六、会议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会前须履行请假手续,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并通知会议主办(承办)部门。

    (二)要遵守会议纪律,保持良好会风,会场做到“六不准”:不准随意离场、不准来回走动、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接打电话、不准打瞌睡、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事项。

    (三)领导班子会议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签到;全院性会议由党政办公室、人事处负责签到考勤;业务会议由相关承办部门负责签到考勤。

    (四)重要会议的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纪律。

    七、会议决策落实

    要加强对会议决策的落实执行,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切实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学院领导班子会议决策,要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分管院领导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党政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

    (二)各分管院领导召开业务会议决定的事项,由会议承办部门负责执行落实,分管院领导调度指挥、督促检查。

    (三)职能部门召开业务会议决定的事项,由该职能部门负责执行落实并督促检查。

    八、附则

    本会议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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