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院工会财务报销审批流程,加强财务管理,管好、用好各项工会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工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工会使用工会经费开展的各项业务,明确规定经费支出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报销类型及材料等内容以确保财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一章 报销程序
一、审批权限
(一)工会支出,由工会负责人、工会主席审批,报工会会计进行审核后报销。分工会支出,由分工会主席、工会负责人、工会主席审批,报工会会计进行审核后报销。
(二)一次性支出在1万元(不含)以下,工会自行采购,由工会负责人、工会主席审批,报工会会计进行审核后报销。
(三)一次性支出在1万元(含)-5万元(不含),工会组织成立采购小组(3人或者3人以上)进行采购,由工会负责人、工会主席审批,报工会会计进行审核后报销。
(四)一次性支出在5万(含)-20万元(不含),需进行公开询价,由工会负责人、工会主席审批,报工会会计进行审核后报销。
(五)一次性支出20万元(含)以上,经工会委员会集体协商讨论,形成会议纪要,经工会会计审核、工会负责人、工会主席审批后报销。
二、审批流程
(一)使用工会经费需事先向工会主席汇报,事后填写《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工会报销单》,由工会负责人、工会主席审批,报工会会计审核后报销。分工会活动需分工会主席签字。
(二)需要提前支付的事项,经办人填写《工会支票使用审批单》,由工会负责人、工会主席审批后支付,分工会活动需分工会主席签字;事后报销填写《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工会报销单》进行审批,并附审批过的《工会支票使用审批单》作为报销材料。
(三)工会采购预算在5万(含)到20万(不含)的货物、服务和工程,执行三方询价采购。工会采购预算在20万(含)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需经工会委员会集体开会讨论,一般采用比选或招标等方式进行。采用比选方式进行的,经工会委员会集体商定采购物品种类,推荐并遴选出不少于3家供应商进行询价,随机在采购比选小组中抽取一组进行商品比选程序后,确定最终供货商(价格作为确定供应商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报销类型及材料
通用要求:一次性支出1万元(含)以上的需签订合同,提供物品验收单,物品验收单由3人签字。合同金额5万元(不含)以下,由工会负责人或分工会主席(分工会活动)在合同上签字,合同金额5万元(含)以上由工会主席在合同上签字。
一、会员生病住院
(一)住院证或出院证复印件;
(二)慰问品发票;
(三)公务卡交易记录。
二、会员结婚
(一)结婚证复印件;
(二)慰问品发票;
(三)公务卡交易记录。
三、会员生育
(一)孩子出生医院证明复印件;
(二)慰问品发票;
(三)公务卡交易记录。
四、会员或会员直系亲属去世
(一)现金领据或银行转账记录;
(二)花圈发票。
五、会员退休
(一)人事部门开具的退休证明;
(二)物品发票;
(三)物品领取表。
六、会员差旅
(一)工会出差审批表;
(二)过路、过桥费票据;
(三)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其他相关票据;
如参加培训还需提供:培训方案或通知、发票。
七、工会讲座:
(一)活动通知;
(二)个税扣缴证明;
(三)劳务费发放说明;
(四)专家职称证复印件;
(五)专家身份证复印件。
八、工会组织培训:
(一)培训方案或通知;
(二)实际参与人员签到表.;
(三)发票;
(四)原始明细单据;
九、工会活动:
(一)活动通知或方案(内含奖励办法);
(二)活动参与名单或签到表;
(三)发票;
(四)奖品领取表;
(五)1万元(含)-5万元(不含)需提供采购小组成员签字的采购情况说明;
(六)费用在5万(含)-20万(不含)支出需提供询价报告书、三家单位的报价单;
(七)费用在20万以上的支出,采用比选方式进行的项目,需提供询价报告书、工会委员会会议纪要;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的项目,需提供招标/磋商成交通知书、工会委员会会议纪要。
十、其他事项报销:
按照实际发生的相关原始材料进行审核报销。
第三章 报销时间及要求
一、会员生病住院,应在住院证或出院证日期一个月以内进行慰问报销,购买不超过500元慰问品。慰问可购买各类饮品、食物、营养品等慰问品,发票需备注商品明细,不符合慰问实际的发票不予报销。
二、会员结婚,应在结婚证日期一个月内(不含假期)进行慰问报销,购买不超过500元慰问品。慰问可购买各类食品、日用品等物品,发票需备注商品明细,不符合慰问实际的发票不予报销,职工双方均属于工会会员的,可购买双份慰问品。
三、会员生育,应在孩子出生医院证明日期六个月以内(不含假期)进行慰问报销,购买不超过500元慰问品。慰问可购买各类饮品、食物、营养品等慰问品,发票需备注商品明细,不符合慰问实际的发票不予报销,职工双方均属于工会会员的,可购买双份慰问品。
四、会员去世、会员直系亲属(限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应在一个月内(不含假期)进行慰问报销。可购买2-3个花圈/花篮。报销需附发票、现金领据等相关材料,定额发票不作为报销材料。会员直系亲属去世慰问金1000元,会员去世,慰问金2000元。
五、会员差旅,应在一个月内进行报销。应提供过路、过桥费发票作为出差时间依据,按照《郑州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进行相关费用结算。
六、工会各类活动费、讲座费、培训费等各项支出,若无明文规定,应在事项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报销。
七、生病住院产生费用较大的职工(住院费用在5万元以上),可以给予1000-2000元补助。其中住院费用5万元到10万元发放1000元慰问金,10万元以上发放2000元慰问金。
第四章 附 则
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