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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单身教职工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10-20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住宿条件

一 住宿者,必须是符合未婚、家不在郑州市区;家不在郑州市区无房;或者已婚配偶不在郑州市区无房等。

二 家住郑州市附近的,但因工作特殊情况者,说明情况,经院办同意也可申请住宿。

第二条住宿办法

凡需要住单身宿舍的教职工需本人到院办领取,填写住寝审批表,经过部门领导,人事处以及院办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后勤处统一安排宿舍.

第三条住宿管理规定

一 住寝时必须服从后勤处统一安排,要在指定房间,床位住寝,不得私自调换床位.教职工申请的寝室床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借给他人居住。不得私自带任何人到寝室居住,违者按退寝室处理。

二 住寝时期间必须服从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干扰管理部门对宿舍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三 请各位老师自觉爱护房内设施,物品。如发生破损和故障,应及时向后勤处报告,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应对照物品价格原价赔偿。如果故意损环的,应照物品价格原价双倍赔偿。

四 个人物品妥善保管,贵重物品请不要放在宿舍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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