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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部门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7-03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基本原则

1、整体搬迁原则。各部门按照学校发展整体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实施整体搬迁。确有需要保留的,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按需、集中调整相应的办公室。

2、按时搬迁原则。搬迁工作按步骤实施,确保按规定时间完成,保证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

3、实事求是原则。一切从工作实际出发,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减少和避免搬迁对学校工作的影响。

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搬迁部门要认真制定部门搬迁方案,组织好本部门资产清理和搬运工作,明确责任,认真落实。

5、服从全局原则。各搬迁部门和全体干部要以大局为重,发扬团队合作精神,群策群力,如期保质完成相关部门搬迁工作任务,确保搬迁工作安全、有序、和谐。

6、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郑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领导机构

搬迁工作在学校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学校关于搬迁工作的决定,制订整体搬迁工作方案,负责协调和部署搬迁工作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组长:刘盘根

领导小组副组长:来栋梁

牵头部门∶后勤处

成员单位:党政办、组织人事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处、后勤处、保卫处

三、职责分工

部门

负责人

工作任务

党政办

韩怀灿

1、负责校领导办公室搬迁;

2、指导关部门搬迁期间涉密工作

组织人事处

王 琪

1、人员名单的确定

2、预留人员的确定

财务处

张晓阳

1、负责搬迁经费的预算、汇总、审核、落实工作

纪检监察处

姚灵仙

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监督

后勤处

王亚斌

1、负责本次搬迁工作的方案制定、搬迁协调工作;

2、新添置办公家具、设备入库工作;旧家具、设备的报废工作;

3、配合部门入驻工作;

4、负责办公用房钥匙分发;

5、回收搬空房间钥匙,并验收;6、其他相关工作。

保卫处

陈 勇

1、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2、其他相关工作

搬迁部门

部门负责人

1、搬迁工作

四、搬迁过程中有关注意事项

1、请各部门按照搬迁时间及时整理相关物品和资料,并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标记,提前一周以清单形式报后勤处。各部门在搬迁过程中,要加强档案管理,做好秘密载体(文件、资料、硬盘等)及内部工作资料的清理、收缴、销毁工作,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凡需销毁、处理的涉密文件、资料等送党政办公室统一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2、为了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各搬迁部门均须按照我校家具、设备管理的规定,对所有家具、设备进行造册、登记,并在搬迁前完成相关手续。

3、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能够继续使用的办公物品等要物尽其用。

4、各部门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全部搬出所有物品,搬出的房屋应及时负责清理、关闭电源、锁好门窗。原房间所有钥匙,由专人统一向后勤处办理移交手续。腾空的办公用房由学校统一安排,任何部门、个人不得自行处置。未经学校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出租或出借办公用房。请各部门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清理排查。

5、在搬迁期间,校区安排保卫人员值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相关楼宇内,携带大件物品出校必须接受检查。应加强巡逻,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6、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特别要确保人身、财物和交通安全。如遇突发或紧急事件,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7、学院统一安排搬家公司进行搬迁,为厉行节约和保证进度,除办公家具外,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档案资料、私人物品需自行解决。

8、 为确保搬迁过程中物品的完整和安全,各部门需专人负责并对搬迁过程全程监督。

五、搬迁单位

校领导办公室、党政办、组织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处、团委、宣传处、纪检监察处、科研外事处、后勤处、离退休处、工会、学报编辑部、继续教育学院、财税金融系、会计系、商贸系、经济管理系、信息技术系、基础部、社会科学部、体育艺术部、基建办。

六、搬迁顺序和时间

时间

部门

第一批(2号教学楼)

7月25日—29日

金融系、会计系、经管系、教务处书库和保密室、后勤处医务室。

第二批(1号楼)

8月1日—5日

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督导办、科研外事处、基础部、体育艺术部、社会科学部、信息技术系、商贸系、学报编辑部。

第三批(图书馆)

8月底

校领导、党政办、组织人事处、财务处、宣传处、纪检监察处、后勤处、离退休处、工会、继续教育学院、基建办。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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