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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5 责任编辑:组织人事处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处室、院(系)部、工会、团委: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申报,并在2020年6月4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交至组织人事处。

相关表格请到文末下载。

                                       

                                                  组织人事处

                                                 2020年5月25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人〔2020〕146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有关单位(学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精神,实施河南省“811青年人才工程”,加快全省教育系统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范围、对象和名额

1.推荐范围: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及有关教育教学机构。

2.推荐对象:高等学校主要推荐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推荐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推荐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推荐的重点是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中小学校主要推荐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推荐的重点是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中起示范和带头作用,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或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教育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级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等优先推荐。

有关教育教学机构主要推荐具体从事教研、教辅等活动的优秀专业人员。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优秀专业人员。

已获得“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3.推荐名额:各地、各单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不得超额推荐。(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且具有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高校推荐人选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应优先从优秀的一线年轻教师中推荐。同等条件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必须经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公示在本地区、本单位范围内开展,要确保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没有经过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未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各地、各单位将推荐人选报送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合格人选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证书。

四、报送材料

(一)书面材料

1.推荐报告1份。以各推荐单位的名义向省教育厅报送正式文件,内容应包含推荐过程、公示情况,并注明联系人、手机号码。

2.《2020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1份,使用管理系统的《汇总表》打印功能进行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使用管理系统的《登记表》打印功能正反双面打印

《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500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4.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5.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等复印件1套。

6.推荐人选2015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3),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7.2015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4),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证书、论文、著作等原件,由所在单位主办人员逐一审验,并在复印件签名,加盖审验单位印章。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封皮注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单位类别(本科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单位)

(二)电子数据

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报送,网址:http://dtr.haedu.gov.cn/。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人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注册个人信息,在线填写《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2.各地、各单位管理人员登录管理系统,按照教育厅分配的推荐名额,于6月1日前在线上报推荐人选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审核基层单位的推荐人选信息,对于信息有误或不全的,将通过系统反馈各地、各单位。审核无误的,提交专家评审。

(三)纸质材料报送安排

1.时间安排

2020年6月9日: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周口市、安阳市、新乡市、焦作市、鹤壁市、濮阳市、三门峡市、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鹿邑县、郑州以外高校;

2020年6月10日:南阳市、信阳市、驻马店市、商丘市、许昌市、漯河市、济源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汝州市、新蔡县、郑州以外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2020年6月11日:在郑州的高校、在郑州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学校和直属单位。

2.报送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8号海容大酒店。

联 系 人:张志海 仝颖凯

联系电话:0371-69691691

电子邮箱:jytrcgz@163.com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2020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各地、各单位选拔主办人员信息登记表

3.奖励证书复印件清单(样式)

4.著作、论文复印件清单(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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