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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横幅悬挂的意见征求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9 责任编辑:宣传部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处室、院(系)部、工会、团委:

为营造健康文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育人氛围,进一步规范校园内宣传条幅悬挂秩序,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管理,现就校园内悬挂宣传条幅、标语的相关事宜征求意见。具体如下:

1.学院将在图书馆主干道两侧和励学路两侧设立条幅悬挂装置,其中图书馆主干道两侧为学院校级大型活动宣传区,励学路两侧(学生浴室门前)为各(院)部、学生社团学生活动宣传区。不跨路悬挂条幅,一般会议及活动的条幅仅限于会场内外悬挂。

2.条幅款式及尺寸:条幅左侧为学院logo,条幅右侧为学院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条幅样式为固定模板,条幅内容可自由修改。

3.学校实行宣传条幅事前审批制度,申请部门于活动开始前3日在学院OA系统上完成审批。经批准后,在指定地点和规定时段悬挂。同一申请部门条幅悬挂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条。严禁在校园宿舍区、食堂、体育场等主要公共区域悬挂横幅,如有特殊情况,请另外报备。

4.条幅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要积极健康、用语准确、用字规范。条幅的制作要使用学院统一模板,字体颜色为白色,保证悬挂效果整洁有序。

5.宣传条幅一般应在活动前一天悬挂,活动结束后由申请部门及时拆除。宣传条幅悬挂期间,申请部门应当做好日常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标语出现破旧不整或不安全情况的,申请部门应当及时更换。

6.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校园内悬挂条幅、标语等。教学、办公区域不准悬挂纯商业性条幅。

7.对违规、过期悬挂和张贴的宣传条幅,将予以清除,并进行通报。

请各部门于4月13日(下周三)下班前就横幅样式、悬挂方式、悬挂地点提出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发送至宣传部邮箱(csdwxcb@163.com)。

宣传部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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