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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第二十七届运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4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郑财院[2014]5号

关于举办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第二十七届运动会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工会、团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河南省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十项规定》,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动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4年4月28日至30日举办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第二十七届运动会。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着力抓好队伍的赛风赛纪教育,以优异的竞赛成绩和良好的精神面貌展示我校体育运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

附件:1.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第二十七届运动会组委会机构名单

附件:2.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第二十七届运动会学生组竞赛规程

附件:3.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第二十七届运动会精神文明奖评选办法

附件: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第二十七届运动会学生组报名表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第二十七届运动会组委会

组 织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刘盘根

副主任委员:刘宝继、潘 红、来栋梁、牛宝毅

组委会秘书长:王亚斌

组委会成员:彭明强、李国贤、韩怀灿、杜瑞峰、刘文华

耿聪慧、南志光、王思鹏、田振停、靳 伟

办 公 室

主 任:张 良

成 员:张晓莹、袁瑞娇、张笑晓

竞 赛 处

处 长:邢福强

成 员:张光宇、孙 孟、王 蒙

宣 传 处

处 长:靳 伟

成 员:张 川、巴雅青

活 动 组 织 处

处 长:张光宇

成 员:张 寅、许致远、梁文博、荆 娅

后勤 保 障 处

处 长:韩怀灿

成 员:杜瑞峰、刘文华、马俊涛、陈 勇

附件2: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第二十七届运动会学生组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2014年4月28日-2014年4月30日

二、比赛地点:学院田径场

三、参加单位及组别

1、参加人员:全校各班级学生、全体教职工、离退休干部

2、参赛组别:中职11级组、中职12级组、中职13级组、

高职13级组、教工组、离退休组

四、项目设置:

1、学生项目:

径赛:100米、400米、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6×100米迎面接力(2男、4女)、5人6足跑(至少3名女生)。

田赛:实心球掷远、跳远、跳高。

2、教工项目、规程及奖励办法由工会确定并通知。

3、离退休干部项目、规程及奖励办法由离退休处确定并通知。

五、运动员条件与资格:

1、身体健康的在校在册学生,全体教工和离退休干部。

2、严禁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个人名次,取消团体奖和精神文明奖评选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六、名次录取及计分办法

每项比赛参赛人数在8人以上者,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入团体总分;参赛人数不足8人(包括8人)者减2录取,计分办法不变;团体项目按18、14、12、10、8、6、4、2计入团体总分。中职组单项破记录者加9分(一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打破几次记录,只取最高记录,团体项目破校记录者加18分)。

七、奖项设置

1、单项奖:学生组单项奖励前三名;

2、团体奖:学生各组别前三名和精神文明奖

3、团体总分按单位男女运动员在各单项比赛中得分之和排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时,以破记录项目次数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若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八、报名办法

1、每单位(班)可报领队(领队必须是班主任)1名,教练员1名,领队教练员可兼任。每项比赛每单位(班)可报2人;每名运动员可同时报2个单项(集体项目除外)。

2、报名时间、地点:各班级于4月14日前交电子版报名信息至《学院内网》邢福强信箱,纸质报名表交至体育艺术部(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九、竞赛办法:

1、比赛中,田径项目参照中国田协审定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其它项目参照本规程。

2、田径项目竞赛场地规格按照[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3、径赛比赛中,预赛每组取前两名进入决赛,预赛超过4组取第一名进入决赛,决赛不足人数按成绩补足。

4、800米,1000米不分道次比赛,15人以下单组比赛,15人以上按15人一组标准分组比赛,按成绩取前八名。

5、6×100米迎面接力每班2名男生、4名女生参加,各年级按成绩取前8名。交接棒时交棒队员必须将接力棒插入标志桶,接棒队员必须从标志桶中取出棒后进行比赛,掉棒后必须由掉棒者将棒捡起才能继续比赛,比赛过程中不得影响其它队比赛,否则成绩无效。

6、5人6足跑比赛时,用胶带分别将相邻两名运动员的双脚绑在一起,使5名运动员成6足状,5名队员中必须至少有3名女生。

7、实心球掷远比赛,运动员必须用双手将球从头顶上方正面掷出。

十、本规程解释权归属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体育艺术部。

十一、其他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3:

郑州市财税学校第二十七届运动会精神文明奖评选办法

为贯彻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的精神文明道德规范,达到运动成绩与精神文明双丰收,展现我校新的精神风貌,本届运动会期间开展精神文明评奖活动。其办法与要求如下:

一、精神文明评选委员会名单

主 任:刘盘根

委 员:潘 红、牛宝毅、彭明强、李国贤、耿聪慧、南志光、王思鹏、靳 伟

二、评选范围:凡参加本届运动会的各班级代表队,均应积极认真参加评选活动。

三、评选条件:

(一)竞 赛:

1、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队并及时报名。

2、积极组织参赛队员训练。

3、遵守大会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赛场纪律,做到赛风端正,纪律严明。

4、按时到场、认真比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5、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

(二)班级风貌:

1、讲文明、讲礼貌、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勤俭节约。

2、树新风、做贡献、顾全大局、弘扬正气。

3、加强教育,注意安全,积极参加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保持赛场和观众席卫生,爱护公物。

5、自觉维护赛场秩序,不在赛场内随意走动。

6、班主任尽职尽责,严格管理,保持赛场纪律。

7、积极为大会撰写稿件并投稿。

四、评选办法:竞赛和班级风貌两方面综合得分按照各组别1名报送精神文明评选委员会审核批准。

五、评选要求:

1、评选要加强教育,注重实际效果。

2、做到实事求是,将赛场表现与平时表现相结合,有利于团结与竞争,有利于交流与进步,促进精神文明与运动水平的提高。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4:

郑州市财税学校第二十七届运动会报名表

班级: 领队:

姓名

项目

1

2

姓名

项目

1

2

100

100

400

400

1000

800

实心球掷远

实心球掷远

5人6足跑

(划√即可人员可临时调换)

6х100

(划√即可人员可临时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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