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医保中心的有关精神,本着自愿的原则,我院2013级新生共有235名新生参加医疗保险。到目前为止,新生参加医保工作已经全部圆满完成。参加医保的新学生从2014年1月1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参加医保的学生,持本人医保卡到我院医务室看病只需交纳医疗费用的50%。
参加郑州市医疗保险后,学生需住院治疗的,在郑州市可以直接携带本人医保IC卡、身份证到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并按医院规定预交押金,在出院结算时在就诊医院直接报销统筹基金支付部分,本人只需结清个人负担部分,无需到医保中心与医疗机构结算。
学生在假期、实习、休学期间因急危重症需异地住院治疗的,可就近在当地就医。出院后,由本人携报销材料,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核结算。
学生处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