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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6 责任编辑: 来源:纪检监察处 浏览次数:

2013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二十条规定,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不正之风,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现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深入宣传教育,大力倡树良好风气。全市各级各单位要针对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特点,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节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运用讲廉政党课、举行廉政谈话会、发送廉政短信等多种方式和载体,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倡树深入实际、真抓实干的务实之风,贴近群众、为民解忧的服务之风,艰苦奋斗、崇德尚俭的节俭之风,严格自律、清费廉取的廉洁之风。

二、严格执行规定,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规定,坚决抵制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以过节、联谊等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公款私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以及各类会员卡;严禁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滥发各种实物、津贴补贴、奖金等钱物;严禁利用财政出资或摊派资金举办奢侈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公车私用和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同时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点,深入基层、走进一线,真真切切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认真解决在征地拆迁、惠农补贴、教育、医疗、环境保护、涉法涉诉等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大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力度,重点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执法监察力度,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提供保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职能作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重点抽查、专项督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要坚决纠正在落实规定方面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在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社会各界和群众举报,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持续纠正“四风”的深切期盼。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依纪依规及时严肃处理;对贯彻不力、在职责范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级各单位请于10月9日前将落实《通知》精神情况和检查发现的属于管辖范围外的违纪线索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郑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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