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高〔2013〕831号文件精神,河南省教育厅组织开展201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以下简称“省级教学成果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的成果应能够针对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效果。
2.必须是2011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教学成果。
3.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
4.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一项。
5.须提交《河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各一式三份)、省级教育教学成果鉴定证书(一式三份,复印件);还须提交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见附件)、校级教学成果奖励文件和评奖工作报告(各一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
6.上述纸介质材料(教材样书除外)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一份。
7.以上所有申报材料省教育厅将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8.请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填报说明(见附件)有关具体要求填报上述材料。
二、申报时间
请各专业技术人员于10月16报送到科研外事处。
附件:201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申报相关材料
科研外事处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