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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8 责任编辑: 来源:纪检监察处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各部门: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的首个元旦和春节,各党支部、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导,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营造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元旦和春节,现结合我院实际,就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杜绝节日腐败。

1.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资金和实物;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4.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5.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8.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公车封存制度。

二、倡导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

1.倡导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和阖家团圆的中国年文化;

2.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

3.倡导尚俭戒奢、移风易俗,自觉抵制铺张浪费;

4.倡导培养良好家风,廉洁自律从身边做起。

各党支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廉洁自律,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为学院营造风清气正的优良环境。

纪检监察处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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