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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学院2017年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3 责任编辑: 来源:纪检监察处 人事处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

为严肃学院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纪律,维护职称参评、推荐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现就我院2017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参评人员应如实填报、提供教学科研等相关材料,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各职能部门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违反政策规定为参评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部门或个人,一经查实,要追究有关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

三、职称评审推荐小组成员,要自觉遵守评审纪律,坚持评审原则,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审核任何情况。如有违反,一经查实,要追究职称评审推荐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各职能部门和经办人员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制度,如出现问题,逐级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对参评人员申报材料、推荐结果按规定予以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

六、学院各职能部门和职称参评人员要自觉维护职称评审纪律,坚决杜绝找人说情、走访、各种形式拉票、请客、送礼、传播小道消息、编造谣言等违纪行为;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一经发现,按照有关纪律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66727168 66727602

举报信箱:zzcsjrjjc@163.com

纪检监察处 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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