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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档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8 责任编辑: 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档案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为确保2018届毕业生顺利离开母校,根据学院关于毕业生工作的统一部署,就2018届毕业生离校前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学院系部按照规定和要求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一、需要入档的材料

1、毕业生材料

(1)新生入学登记表

(2)毕业生登记表

(3)成绩单

(4)学生奖罚情况表

(5)实习鉴定表

(6)军事情况鉴定表

(7)论文及论文成绩评定表

(8)学年鉴定表

( 9 ) 学籍表

(10)体检表

2、评先材料

三年中获奖情况审批表(校级及以上),包括: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以上证书最好是原件,如复印件必须加盖学院公章。

3、组织材料

党员组织材料

团员组织材料

二、入档具体要求

毕业生归档材料原则上按《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档案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若干规定〉》(教学[2003]624号)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由各院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将学生入档材料整理好后到档案室装档(严禁学生参加)。

2、各院系应按专业、学号提供毕业生花名册(电子和纸质),每份学生入档材料可用其学籍表包裹后注明学号,然后按学号顺序从小到大排列后入档。

3、认真审核毕业生档案中的材料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4、在入档过程中要做到认真细致,有条不紊,不能有丝毫差错。

5、对于曾受处分毕业生的档案,严禁将处分材料抽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所有材料装档前,请务必检查应盖公章是否加盖。

7、入档完毕,由档案室工作人员检查入档情况,各系装档人员填写装档登记表后,此项工作结束。

学生处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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