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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稳定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5 责任编辑: 来源:保卫处 浏览次数:

郑财院〔2018〕31号

关于开展安全稳定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院(系)部、工会、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筑牢安全稳定防线,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统一布置,结合实际,院党委决定,即日起,组织开展校园安全稳定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三管三必须”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安全稳定工作方面隐患,堵塞安全稳定管理漏洞,强化风险管控措施,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

通过大检查,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排除各类安全稳定隐患,有效化解各类风险,最大限度减少涉校涉生案事件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事件,确保全校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大检查工作有效开展,成立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开展安全稳定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霄鹂、刘盘根

副组长:潘红、来栋梁、牛宝毅、郭建军、施长春

成 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在院党委领导下,做好全院安全稳定大检查的指挥、督查、考核等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施长春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党政办主任王亚斌、组织人事处处长王玉刚、宣传部部长王琪、后勤处处长张晓阳、教务处处长李延玲、学生处处长陈勇、财务处处长马俊涛、图书馆馆长杜瑞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喻林、食堂管理负责人刘文华、保卫处处长刘子印、体育艺术系主任田振停。

三、时间进度及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6月20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部门自查阶段(5月10日-5月20日)

学院和各部门分别在5月10日、12日前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目标、任务、措施、职责。各部门要按照《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18年安全维稳工作要点及分工》(郑财院〔2018〕25号文件)和本次大检查明确的责任范围,开展全面彻底地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部门安全稳定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学院普查阶段(5月21日-5月24日)

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责任划分,对各项检查重点内容进行督查;根据责任分工,认真检查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履行情况,切实解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理念不牢、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起草学校工作报告,汇总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清单,明确整改措施。

(三)迎接教育厅检查阶段(5月25日至6月9日)

按照工作职责,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四)深化整改阶段(6月10日至6月18日)

对照自查和省教育厅督查排查梳理出的问题和隐患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集中时间和力量,进行彻底整改和消除。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稳定问题的发生。

(五)总结考核阶段(6月19日至6月20日)

按照省教育厅督导组的意见,结合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形成专题报告,报告院党委,对此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好的部门进行通报表彰;对重视程度不够,隐患排查不力,整改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且解决不力的进行约谈问责。

四、检查重点领域、工作标准及责任部门

按照全方位、全覆盖、全要素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检查内容共包含15个领域各项工作,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安全稳定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河南省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情况,安全稳定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责任明确;安全稳定工作是否纳入本单位(部门)年度工作规划,并签订目标责任书(或承诺书);党委(党组)会议是否定期研究安排安全稳定工作;安全稳定工作是否部署及时,开展扎实。

牵头部门:保卫处

责任部门:保卫处、组织人事处、各部门

2.政治高校稳定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加强课堂、论坛、讲座、研讨会、校园网、学生社团等管理情况;积极排查整治校园周边非法宗教聚会点情况;对学生的传销、诈骗、校园贷防范情况;积极防范处理社会人员进入校园煽动、串联、制造事端等情况;认真开展反恐反邪教防渗透工作情况。

牵头部门:宣传部

责任部门:宣传部、团委、学生处、各院系、各部门

3.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主要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和“管业务必管信访”的工作原则情况;信访工作机构是否健全,信访渠道是否畅通;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办理群众来访、来信等信访和网上信访事项情况;是否有因矛盾调处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事件。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责任部门:党政办、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处

4.师德师风建设和工作人员管理。严把教师入口关,从源头上防止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情况;积极开展师德教育情况;强化教师日常管理,规范从教行为情况;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严肃处理师德失范行为情况;严格临时聘用人员条件、渠道和程序,并加强日常管理,避免失察漏管情况;是否认真排查教职员工中有无易肇事肇祸者、潜在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上访人员、对社会不满人员等,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发生侵害学生的事件。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各院系部、各部门

5.安全、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国家安全法》和《反间谍法》宣传工作情况;把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情况。在教育中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情况;利用河南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专题教育情况;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健康和心理危机排查,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情况。

牵头部门:社会科学部

责任部门:社科部、各院系、学生处

6.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是否按照要求设立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卫性器械、通讯设备,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场所、装备“六落实”;严格落实门卫值班制度,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情况;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情况;是否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周边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等,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责任部门:保卫处

7.消防安全。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高层建筑防火综合治理情况;是否按照有关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演练,将消防知识教育纳入军训内容。

牵头部门:保卫处

责任部门:保卫处、后勤处、各栋楼消防责任部门

8.校车及交通安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工作开展,作用发挥情况;校车服务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在校车许可、安全监管工作中职责履行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的安全警示牌、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校园内交通标识和减速带等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合理设置停车泊位,有无乱停乱放现象。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保卫处

9.食品安全及疾病防控。学校食堂是否达到安全标准;校园内副食品店、超市和餐饮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食堂食品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情况;落实传染病防控及报告制度情况。

牵头部门:后勤处

责任部门:后勤处、食堂管理部门

10.教学教育设施和自然灾害防范。校舍、围墙、体育等教学教育设施是否定期排查,确保安全;洪灾、泥石流、雷电等重大自然灾害应对措施,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情况。

牵头部门:后勤处

责任部门:后勤处、各部门

11.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开展危化品综合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仓库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安全隐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室存放、铁门铁锁、双人双锁,并建立严格的进货、购买、领用、登记等管理规范;实验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加强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特种设备是否加强日常检查保养,委托专业公司定期检测维修。

牵头部门:后勤处

责任部门:后勤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务处

12.网络安全。是否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网络安全法》规定,全面推进重要信息系统定级备案、等保测评和问题整改;以电子邮件系统、门户网站系统和其他关键信息安全基础设施为重点,开展网络安全整治活动情况;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网络与信息系统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泄密等技术措施情况。

牵头部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责任部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院团委

13.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治安、交通秩序、出版物市场、住宿场所、食品安全秩序情况,校园周边有无各类非法经营、违章搭建,机动车、非机动车是否乱停乱放,有无商贩摊点等;重点时段落实护学岗情况;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部门:保卫处

14.校园欺凌治理。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情况,学校是否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教育宣传情况,是否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定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是否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是否对家长开展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是否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排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积极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对涉嫌违法犯罪及时向政法部门报案并配合处理。

牵头部门:学生处

责任部门:学生处、各院系

15.单独招生安全工作。是否组织召开了招委会议,明确各部门责任,签订安全责任书;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四个专项行动情况;考点考场准备是否充分到位;考务人员抽调、培训是否到位;保密室是否经保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保密人员选聘、集中教育情况;标准化考点系统和考务综合管理平台调试准备情况;考生诚信教育、警示教育情况;无声入场、统一文具及考生身份验证、无线电作弊防控等各项准备情况。

责任部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好大检查的各项工作。各部门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实施,并本部门的安全联络员信息,于5月15日前报送保卫处。

2.深入检查,及时整改。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通过此次大检查,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把安全稳定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3.按时完整报送材料。于5月22日前将文字、图片或视频材料报送到办公楼103房间。各责任部门报送:(1)大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2)安全隐患台账;(3)日常开展安全维稳工作证明性材料:计划、方案、报告、活动简讯、规章制度等以及与教工签订的责任书或承诺书、宣传材料等原件。各牵头部门除报送以上材料外,同时报送所负责重点领域的自查报告。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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