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财院〔2018〕89号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及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74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院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维护我院声誉和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现将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机构设置
为切实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领导,学校决定设立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霄鹂 刘盘根
副组长:潘 红 来栋梁 牛宝毅 郭建军 施长春
成 员:陈 勇 李国贤 张晓阳 王亚斌 姚灵仙
李延玲 耿聪慧 彭明强 南志光 石玫珑
刘文华 田振停 李爱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由学生处组织实施,会同招生就业处、后勤处、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各院(系)及相关部门在新生报到入学后,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分工安排实施。
各院(系)要成立以院(系)主任为组长的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院(系)工作。
二、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时间安排
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0月20日。
三、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对象
我院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对象为2018年录取的(包括单独招生和统一招生)普通专科和五年一贯制的学生。
四、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具体分工
1.党政办公室负责来往人员的车辆安排及接待。
2.学生处负责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整体安排;负责新生学籍的电子注册;负责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材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卫生所实施新生身体复查工作;负责撰写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总结报告,并上报教育厅。
3.招生就业处负责核查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负责对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严格审核,对存在异议的,要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严防资格造假;负责向各院(系)提供新生基本信息(包括电子档案照片或高考进场照片、电子档案、录取名册等复查所需信息)。
4.教务处文化和专业科目复测。在新生报到后,要组织文化课和相关专业课测试,对测试成绩与高考成绩严重不符、测试试卷笔迹与省级招办提供的笔迹图像信息有差异的新生要进行重点核查,认真查清原因。
5.后勤处负责新生身体健康复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撰写我院新生入学身体复查总结报告。
6.各院(系):
(1)基本信息核对。各院(系)要将新生本人与电子档案照片、高考进场照片信息、考生电子档案、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身份证等信息逐一对照核查,每份材料均须经2人背对背审查,相关复查情况应予以记录,并由复查人员签字确认,确保学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2)要组织新生填写学生信息卡(学籍卡),并与其档案中的信息认真核对。
(3)要在学生宿舍、班级固定教室等场所张贴新生电子档案照片,照片下方公布教育厅和学校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单位等信息。(受理举报单位:1.学院纪检监察处,电话:0371-61701131;2.省教育厅,电子信箱LY@haedu.gov.cn,电话:0371-69691792,0371-69691790)。
7.纪检监察处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完成新生档案和入学资格的全面复查。
五、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方法和要求
通过复查,重点清查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核准计划录取的新生,一经查实,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
1.凡我院2018年入学新生均应接受复查并认真填写《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所填写的内容应详细、属实,不得有漏填或不填现象。
2.体检。新生报到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时组织新生进行体检,对于招生政策规定不能录取的严重疾病患者应予以清退。
3.“六对照”。新生入学报到时,各院(系)辅导员要将新生本人与电子档案照片、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档案照片和考生本人等信息逐一对照核查,对自主招生录取新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保学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如有不相符的,必须查清问题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4.各院(系)要组织班级填写新生信息登记表,表格中每个栏目的内容都要认真、如实地填写,不能用“省略点”和“同上”来表示。附表3、4、5中如无异常情况和无清退人员,也应填写“无”后签字盖章。
5.附件3、4、5电子稿,院(系)留存一份,另一份于2018年10月20日前交学生处,同时纸质的经各院(系)主任签字的附表1、3、4、5一份。附表2,由各院(系)保留存档。
6.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7.新生复查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强化服务,不断提高学籍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对在学籍管理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失误的部门,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复查结果
对复查合格的新生,在履行完相关手续后,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学生必须于11月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jxl.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信息,学籍状态记载为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的学生,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此外,学生处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提高学生对舞弊危害性的认识,自觉举报有舞弊行为的考生。
学院新生入学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新生入学复查工作情况,并于11月前写出书面总结。
附件:1.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信息安全承诺书
2.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生信息登记表
3.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生资格审查异常情况登记表
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生复查不合格学生登记表
5.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生复查拟清退人员登记表
6.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生成绩复查情况登记表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