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院(系)部、工会、团委:
为加强我院新媒体建设和管理,促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统计上报全省高校网络宣传新媒体基本情况的通知》(教思政函〔2018〕298号)和《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郑财院党〔2018〕33号)文件的要求,开展校内新媒体2018年年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1.以校内各单位及某项工作业务的名义开设的各类官方新媒体(微博、博客、微信、头条号、APP);
2.各级学团组织开设的官方新媒体;
3.在校师生运营的以学校或校内单位名义进行了实名认证的自媒体。
(以上为必须进行年审的新媒体,其他个人名义自媒体自愿申请年审。)
二、年审内容和重点
年审内容包括平台的基本情况、隶属关系、影响力等,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平台登记、备案、核准事项履行相关手续情况。
(二)平台团队建设、主要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活跃度情况。
(三)平台信息发布内容有无违规情况。
(四)有下列情形,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年度审查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1.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2.违反或超出章程规定和业务范围开展商业推介的;
3.涉嫌违纪诋毁、损害学校及政府、单位及个人信誉的;
4.涉嫌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等不良信息的;
5.涉嫌泄密、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三、年审程序
1.各新媒体管理员按要求分别填写《高校网络新媒体基本信息汇总表》、《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校园新媒体审批表》,纸质档文件由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交宣传部,电子档文件传至邮箱(22016028@zzcsjr.edu.cn)。
2.各新媒体管理员撰写年度自查报告,字数不少于1000字。
3.宣传部对各单位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备案后,将发布年审合格名单。
四、年检时间
2018年11月22日至27日。逾期未报送年审材料的,视为未参加年审。
五、相关要求
1.根据《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郑财院党〔2018〕33号)第二章,校内开通运营的新媒体平台需要登记,拟开通的需要审批认证,平台主管领导变动的需要重新登记。
2.严格“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平台主管领导、团队负责人要加强运营团队的教育引导,积极倡导正面信息,及时反馈并打击举报负面信息。
3.新媒体建设管理单位、团队必须严格落实发布审核机制,把好稿件审核关,做好自检自查,及时向归属单位反馈舆情信息并妥善处理。
4.要保证新媒体平台的活跃度,取缔“僵尸”账号,年发稿量少于30篇的账号,限期整改,如整改后仍未达到标准,将取消官方认证资格。打击举报违规侵权账号,适时推出校内新媒体影响力排行榜,并在一定范围通报。
5.校园新媒体平台出现不良信息,将予以通报警告;情节严重的,将关停账号并约谈主管主要负责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宣传部
2018年11月21日
附件:1.《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校园新媒体审批表》
2.《高校网络新媒体基本信息汇总表》
附件一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校园新媒体审批表
新媒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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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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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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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类型 |
□微博 □微信公众号 □移动客户端(APP) □其他 |
开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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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人员 |
人员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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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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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划 |
(含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内容规划、期望目标等,字数500—700字,可另附页) |
主办单位 |
我单位知晓国家互联网有关法规和学校制度,承诺加强管理,切实保障该新媒体的网络信息安全,同意本新媒体开通运营。 责任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主管领导 |
签名: 年 月 日 |
宣传部 |
签名: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两份,宣传部、主办单位各留存一份
附件二
高校网络新媒体基本信息汇总表
部门名称:
序号 |
新媒体名称 |
新媒体类型 |
粉丝数量/ 注册人数 (万人) |
运营主体 |
主管部门 |
负责人 |
负责人职务 |
负责人联系电话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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