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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关于推荐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3 责任编辑:gh 来源: 浏览次数: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关于推荐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人选的通知

 

各处室、院(系)部、工会、团委:

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经学院研究决定召开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将在全体职工范围内进行推荐,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本职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政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

4.注意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办事公道,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作风正派,待人诚恳,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6.学院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近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代表的选举办法和要求

1.代表按总人数的20%推选;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百分之六十左右,代表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一身二任。

2.各工会小组由各院(系)部党支书记负责(行政部门工会由组织人事处处长王玉刚负责,教辅部门工会由图书馆馆长杜瑞峰负责),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按照分配名额,经充分酝酿后产生代表候选人,然后召开本部门全体教职工大会(到会人数不少于本部门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按照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正式代表,正式代表的得票数须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以上。

3.各工会小组于2019227日前,将选举结果报学院工会,经筹备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即为正式代表。

三、各分工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部门名称

总人数

代表名额

备注

行政工会

97

20

党政办、组织人事处、宣传部、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科研处、后勤处、保卫处、纪检监察处、工会、团委、基建办

教辅工会

32

7

教学督导室、学报编辑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图书馆

财税金融系工会

28

6

 

会计学院工会

65

13

 

商贸系系工会

32

7

 

信息技术系系工会

18

4

 

经济管理系工会

18

4

 

体育艺术系工会

20

4

 

基础教学部工会

25

5

 

社会科学部工会

15

3

 

继续教育学院

6

2

 

互联网学院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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