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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6 责任编辑:xsc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8号),为做好我校毕业生工作,弘扬先进、树立典型,结合我校实际,2019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年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全日制中高职普通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各(院)系要严格按照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所学课程未出现过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预选。各院系根据评选条件,通过辅导员意见、任课教师意见、以及班级内学生评选意见三个方面对毕业生进行考评。本着“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按照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5%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公示。预选名单应先在校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后由学院成立评选小组(名单见附件1)再次进行审查,最终严格按照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再次公示。

3.资格审查。各(院)系上报省优秀应届毕业生,一经上报,不再修改。不具备毕业资格、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将被取消评选资格。学生处将对初审合格的省级优秀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再次审查。

4.上报及审批。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公示及资格审查合格、相关信息无误的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须由学校(单位)印发正式文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5.省教育厅将组织相关专家对上报名单进行评审。

(二)报送要求

1.各(院)系按比例推荐人数(取小数点前整数),组织推荐对象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2,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2.各(院)系在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材料时,同时报送1名《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经学院选拔挑选出来2名后期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hnsbys等渠道予以宣传,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可直接发表。

3.请各(院)系于3月22日前将《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及1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报送至学生处113办公室。

六、组织领导

学生处、各院系要明确主管部门,专人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本校实际制定的评选细则进行评选。

联 系 人:王晓彤 李响

材料报送地址: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处113办公室

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学院评选小组名单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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