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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关于编制2019年度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0 责任编辑:范书珍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处室、院(系)部、工会、团委:

依据《关于持续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10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职成教司关于编制发布2019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和关于持续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9〕640号)精神,现启动2019年度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简称“年报”)编制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年报”编制工作

“年报”是高等职业教育履行责任担当、确立质量发展观、宣传发展成绩、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制度载体编制并发布“年报”,是学开展自我评估、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学信息公开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学向社会展示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报”编制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报告编制工作。

二、责任部门

党政办、组织人事处、宣传部、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科研外事处、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后勤处、团委、教学督导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继续教育学院、财税金融系、会计学院、商贸系、信息技术系、经济管理系、体育艺术系、互联网学院、基础部、社会科学部

三、工作内容

(一)“年报”的文字撰写工作。“年报”具体内容应至少包含:学生发展、教学改革、政策保障(政策、财政专项与质量保障的落实与成效)、国际合作、服务保障、面临挑战等六个部分

(二)“年报”相关支撑的数据和统计工作。重点填报质量报告数据表。即“计分卡”“学生反馈表”“资源表”“服务贡献表”“落实政策表”“国际影响表”等六张表格(指标及内涵说明详见教育部文件附件)

四、工作安排

(一)教务处负责学院“年报”的统稿汇总及编写工作,各部门负责统计相关支撑数据并撰写相关部分内容,编配典型案例,要求图文并茂。

(二)相关数据统计须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一致。除特殊说明外,相关数据统计时限截止为至20198月31日。

(三)“年报”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展示特色,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提供举证数据、材料和案例,可通过数据、图片、表格等形式呈现。每个部门至少报送一个特色案例(每个案例不超过500字)。

)请各负责部门于12月25日上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盖处室公章)报送至教务处(行政南楼212),电子版发至zzscsjwc@163.com。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职成教司关于编制发布2019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和关于持续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9〕640号)

2.2019年度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撰写任务分解表

 

 

2019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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