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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四)》

发布时间:2015-04-09 责任编辑: 来源:党政办 浏览次数:

加大法治教育保障力度

强化经费保障

北京、江苏、贵州等地制定生均法治宣传经费标准。北京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把法治教育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生均专项经费逐年增长机制。“六五”期间,各校按生均经费不低于15元的标准设立当年法宣专项经费,重点支持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六五”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累计1000余万元,主要用于统筹落实法治教育工作任务,购置、编印法治读物,建设北京教育系统普法网站,支持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项目,组织实施法治教育领导干部和教师培训活动,支持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方面。江苏强化学生法治教育经费保障,苏南、苏中、苏北分别按照不得低于人均2元、1.5元、1元的标准设立年度普法专项经费,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设立普法专项经费,全省青少年学生普法经费与“五五”普法相比翻了一番。贵州每年设置普法专项经费350万元,要求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均按不低于人均0.5元的标准设立普法专项经费。

加强师资培训

北京强化教学教研、提升教师依法施教能力。一是精心设计中小学教师法治培训课程,在内容上既有名校名师主讲的法律基本理论教育普及环节、法律知识点教研指导环节,又有到培训现场展示模拟法庭教育课等教学实践环节。二是开展全市中小学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目前已组织全市中小学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市级培训班13场次,累计培训1800余人次,覆盖面超过中小学校总数的85%。

陕西将法治教育列入校长、教师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内容。要求各学校充分利用每周政治理论学习和周例会时间,集中学习《宪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法律知识考试,有效促进广大教师知法、守法、用法。

贵州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培训体系。自上而下组建省、市、县三级辅导教师队伍;逐级举办骨干教师培训班;编印教师培训手册,免费配置给每一名中小学科任教师;搭建网上互动平台并组织专家答疑释难,为全省教师与专家一对一、点对点互动交流提供平台。同时,明确要求学校建立落实教研组(年级组)集中备课制度,积极开展法治教研活动。

加大考评力度

贵州加大法治教育检查评估力度。将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工作纳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建立专项检查考核制度,制定下发《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考核工作方案》及相应的《评估标准》,将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全部纳入考核范围。目前,全省88个县中已有55个县通过省级考核,累计评选出省级示范县33个、省级示范校221所。

江苏加大法律知识考核比重。出台加强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加大法律知识在考试考核中分值比例,以考促学,增强实际效果。目前,法律知识在政治课程中考试题中占比达25.2%。

加强组织领导

重庆加强市级统筹、建立法治建设协同推进机制。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成立教育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部门全面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注重加强与市法建办、市法制办、市司法局、市综治办等部门的统筹协调,将教育法治工作与全市的法治建设融入一体,将教育立法、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等工作纳入法治重庆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评比,形成“全市一盘棋”的教育法治统筹协调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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