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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的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13-04-16 责任编辑: 来源:人事科 浏览次数:

一、报名时间

每年的6月中旬左右(以“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jszg.haedu.gov.cn/

河南省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河南省教育厅)

电话:0371——65506717 65506705

二、报名须知

1、单位统一报名,河南省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不接受个人报名。

2、教师资格考试包括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两个环节。其中,教育理论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0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收费标准为: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每人260元。(收费标准以当年为准)对未通过教师资格理论考试的申请人员不得收取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用。

高等学校教材:《高校教育学》定价12元,《高校教育心理学》定价15元,《教师职业道德》定价14元,《教育法规概论》定价14元,《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定价16元,《教学方法导论》定价16元,共计87元。

在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期间,需要购买教材的可以到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郑州市黄河路与经五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唐嘉快捷酒店119房间),外地市的也可以到各地市教师资格考试培训点购买(暂不能办理邮购业务)。

三、申请人应向认定机构提供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师范教育(含全日制普招类、自考、成招类)毕业生的学历证书不能证明是师范教育类专业的,还须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招生计划、学籍档案等,证明确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9、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须提供高校在职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学历证书遗失,应提供其原毕业学校或者其他学籍管理机构出具的毕业证明书。原毕业学校因为撤销等原因不存在的,应由申请人档案管理单位提供其他原始证明材料,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专门研究后确定是否认定。

2、只有高校在职或拟聘的专任教学人员,才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申请人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并取得由国家语委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证书须加盖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章和钢印,否则无效。

4、按照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的规定,目前我省的“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在申请当年和次年有效。

5、由于目前“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由各省自行组织,考试内容及要求不尽相同,所以,外省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在我省是无效的。

五、参加测试人员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与本人申请任教学科相对应的现行教材1本;

3、本人拟说课内容的教案(按照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所填写的申请任教学科种类,从现行教材中自选相应的内容)1份;

4、能够体现本人科研水平的科研著作1份(本人撰写的有关论文〈发表与否均可,毕业论文也可〉,参编的有关教材、图书,参与的有关课题研究或科研项目等均可。科研著作体现形式应以书面形式,尽量使用原件或打印件)。

5、不能提供第2、3、4项材料的,将直接影响本人测试成绩。

6、测试完毕后,以上材料本人自行带回。

六、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程序及内容

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说课、答辩三个环节。

1、自我介绍。主要是观察测试对象的仪容、仪表、仪态,了解测试对象专业及工作经历等情况,考察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2、说课。测试对象结合本人所撰写教案,就本人对拟讲内容的处理及将要采取的教法、手段等进行说明。主要是考察测试对象对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手段的应用,以及教态和学生学习兴趣调动的能力等。通过听取测试对象对拟采用教学方式、方法及试讲内容的处理技巧等情况介绍,考察测试对象的思路是否清晰,是否熟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方法。

3、答辩。说课结束后,测试对象从答辩试题库中随机抽取3个题目,任选2题进行答辩。主要是考察测试对象专业知识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是否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4、时间要求。自我介绍、说课、答辩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说课不超过8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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