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 工作动态 > > 正文 > >
组织《监察法》学习测试 检验学习成效
2018-05-23 16:41   审核人:   (点击: )

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在我院的学习与宣传,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根据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要求,5月22日下午,我院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监察法》学习测试。本次测试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全体教职工认真对待,纪检监察处组织严密,规范有序,真实反映了近一阶段学院组织《监察法》的学习成效,达到了全面宣传学习《监察法》的效果。学院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读本和习题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在此基础上,学院还组织纪检干部进行集中专题学习,将《监察法》监察对象覆盖到每位教职工,普遍学、重点学,从而达到人人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目的。

本次《监察法》测试学院按照行政人员集中测试和各系、部自行组织测试的方式进行,试卷由纪检监察处统一印制、密封保存。在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测试统一安排在5月22日下午4点同时进行。全院教工共计305人参试,其中行政管理人员117人,教学人员188人,测试统一由学院11名纪检干部监考批改,确保了考试过程严肃认真,考试结果客观真实。本次测试成绩总体优良,满分人员119人,满分率达39%,90分以上人员288人,占参加测试总人数的94.4%,80分以上人员303人,占参试人员的99.3%,及格率100%。

自《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我院及时发放《监察法》读本及释义,通过利用校园网、学院微信群等宣传阵地,发布《监察法》学习通知和学习资料;通过利用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要求各部门集中学习,使普通教职增强了作为公职人员应该具备的纪律观念和法治观念;通过定制“监察法重点问题解读”展板,加强日常渗透性宣传教育,形成潜移默化的学习氛围。通过以上种种宣传学习措施,我院教职工深刻领会国家监察法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实质,明确监察的范围、对象和程序,增强廉洁意识,提高履职能力。通过本次《监察法》测试,充分展现了学院全体教职工学习成效和思想认识的双重提高。

关闭窗口

电话:0371-66727260 66727605 66727123 传真:0371-66727115

CopyRight © 2007-2018 郑州市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郑尉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