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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7-05-17 09:43   审核人:   (点击: )

2017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在上级纪委、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紧抓“两个责任”,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践行“四种形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教书育人环境,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深入推进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

1.深化学习领会。将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密切联系学校工作实际,科学系统准确地把握思想内涵、吃透精神实质、领悟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党委中心组要组织好专题学习,原原本本、认认真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文件,各党支部要组织好党员干部学习培训,把准则条例作为必修内容,分层组织、深入研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自觉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把中央精神和上级党组织要求贯彻落实到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牵头单位:人事处、党委宣传部)

2.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强化学院意识形态阵地意识,完善学院领导听课制度,监督检查教师授课纪律尤其是课堂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教学、科研、论坛、社团活动、舆论宣传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维护政治安全和教育稳定。(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教务处、教学督导室、社会科学部、科研处、学报编辑部)

二、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落实主体责任。召开2017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出台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党委对学院工作的全面领导,承担起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断提高党委的决策水平和领导能力。压实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人事处)

4.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职责,作为最大的成绩,落实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各项工作中,覆盖到各个基层、各个部门、各个方面。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成其事。

5.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纪检监察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建立监督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目标,细化责任内容,完善工作措施。要督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配合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监督检查党支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强化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的监督,督促学院建立健全权力公开工作责任考核、信息反馈和监督评议制度,确保对权力公开情况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处、党政办公室)

6.严格干部追责问责。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对管党治党不力、失职失责的,学院党委将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方式问责相关人员。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切实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从严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因私出国(境)、领导干部兼职等重要情况核查工作,切实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人事处、纪检监察处)

7.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坚持把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到行政管理、教学科研、招生录取、基建后勤等业务管理和政策制度之中,把党的要求转化为办学治校的根本遵循。学院开展党规党纪专题教育活动,以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为重点,推动党规党纪教育进党的组织生活、进干部培训课堂,让党员干部明规知纪、遵规守纪。纪检监察处要严格执行纪律,凡是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纪律的现象,都决不放过,必须坚决纠正、督促整改、严肃问责,切实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

三、强化党内监督,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8.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准确领会把握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战斗性,把“全面从严”要求落实到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组织开好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总支、支部学习活动、支部党员大会,党课等“三会一课”和党委民主生活会、党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战斗性,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牵头单位:人事处)

9.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扎实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院党委实施全面监督,积极创新方式方法,研究解决共性问题。纪检监察处强化专责监督,突出抓好政治监督、作风监督和权力监督,确保党章党规党纪有效执行,严把纪律关。引导党员有序参与民主监督,深入推进党务校务公开。(牵头单位:人事处、纪检监察处、党委宣传部)

10.践行“四种形态”。出台学院《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明确各责任主体职责,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突出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践行“第一种形态”中的作用。立足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积极做好形态之间的转化工作。党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制定基层党组织谈心谈话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谈心谈话任务,指导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完善学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配套制度和有关做法。(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人事处、纪检监察处)

四、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1.抓好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持抓巩固与防变异并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既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老问题,又及时研究“四风”问题的新变化、新形式,切实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把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执纪审查重点,加大提醒警示、执纪监督和公开曝光力度。(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处、党政办公室)

12.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结合正风肃纪新形势、上级组织新要求,监督作风建设制度的时效性和合规性,实事求是地对制度措施加以修订与完善。坚持弛而不息,建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机制,提高作风建设整体水平。(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处、党政办公室)

13.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师德教育和日常监管,引导教职员工按照好教师“四有”标准,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倡导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严格执行高校师德“红七条”,严肃查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教务处)

14.加强宣传教育。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作为党纪党规教育的首要内容,把学习贯彻党章、廉政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作为党委中心组和基层党支部党课学习、“两学一做”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参观廉洁教育基地,围绕鲜活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开展反面警示教育,以案释纪。组织廉政征文活动,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清风正气,增强学院教职工和学生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优良党风政风带行风校风。(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党政办公室、人事处、纪检监察处、社会科学部)

五、健全廉政制度,完善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设

15.完善内控制度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廉政工作职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查缺补漏,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认真排查基建工程、物资采购、选人用人、招生录取、资产管理、学术科研等方面廉政风险,建立健全内控机制,构筑有效制度防线。完善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监管为手段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规定流程、用流程规范行为、用行为优化管理、用管理完善制度的风险防控运行机制,构建以权力公开、流程监管、节点控制、制度规范、动态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科研处、教务处、后勤处、基建处)

16.完善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和财务预算管理及结算制度,严格监督“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加强对负责管理人员的行为管理。坚持在重要节假日发布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防止“节日腐败”,拓宽监督渠道,有效发挥师生监督作用。(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膳食处)

六、强化制度管理,促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17.明确建设标准。规范健全各项基层组织制度,加强基层组织管理,提高基层活动质量,统一规范支部活动记录、党员和教职工学习笔记。(牵头单位:人事处)

18.严格制度的执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保证每名党员都能够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牵头单位:人事处)

19.加强对基层党建活动的保障。提供经费保障,核拨党建专项经费,用于各基层党组织日常党建活动经费。提供活动场所保障,挖掘现有办公资源,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改善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提供活动时间保障,确保基层单位每个月至少有一次可以全员集中的党日活动时间。(牵头单位:人事处)

20.强化对基层党组织抓党建的考核。进一步完善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目标考核体系,继续推行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台账制度,扎实做好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牵头单位:人事处)

七、坚持严格自律、切实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21.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认真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扎紧制度笼子。规范监督执纪程序,提高执纪水平和执纪能力。完善纪检内部工作流程,继续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摆,严肃处理执纪违纪、失职失责行为,自觉接受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树立严格自律的标杆,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师生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处)

22.充分发挥纪检委员职能。加强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强化监督合力。深化党支部纪检委员联系基层、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做法,拓展群众监督渠道。(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处)

23.提升纪检干部队伍素质。强化学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业务知识等重点内容,增强业务能力;支持开展监督工作,主动征求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他们参与到学院重大事项、重点环节以及重点岗位的监督之中;探索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创造新举措,促进我院反腐倡廉工作迈上新台阶。(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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