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院党委在行政楼418会议室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讨论郑州市纪委监察委印发的2018年《典型案例通报》第3期和第4期,院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典型案例,结合工作实际依次作了发言讨论。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部、纪检监察处、学生处、后勤处、财务处、基建办公室等学院重点部门、关键岗位负责人与会参加学习讨论。
学院党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持续强化预防治本,对照典型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使领导干部摒弃‘看客’心理,‘见不贤而内自省’,真正从中汲取教训,防患于未然,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