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院(系)部、工会、团委:
2019年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树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印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节和国庆节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落实。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61701131
举报邮箱:csxyjjc@126.com
纪检监察处
2019年4月4日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关于2019年清明节期间查纠“四风”工作的
通 知
市财政局、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接待办公室及所属机构:
2019年清明将至,为倡树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根据市纪委监委有关要求,现就清明期间查纠“四风”问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树牢思想防线。各单位党组(党委、支部)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党员干部职工节前廉洁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市纪委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督促党员干部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强化遵规守纪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营造廉洁、从严氛围。
二要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机关纪委、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研判“四风”问题风险点,提前做好防范。要采取突击检查、实地暗访等方式,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及时组织核查处理。
三要守好关键环节。要把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紧盯严查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等问题。要重点聚焦以下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参与各种迷信活动等。
节假日期间发现重大情况要及时向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报告。
中共郑州市纪委郑州市监察委员会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