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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无谓证明堵了路
2020-06-12 10:58   审核人:   (点击: )

随着“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一大批证明事项被取消,方便群众办事,效果显著。但近日有媒体报道,一些明文规定取消的事项,比如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有的单位仍要求办事时提供,给群众造成了困扰。

  据报道,早在2015年民政部门就已取消除特殊情况外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但有大学生申请创业贷款时,依然被要求出具单身证明。又如,明明有户口簿、殡葬部门开具的火化证明,但有群众在取去世亲人银行存款时,却被要求办理家属死亡证明、亲属证明等。这些已经被取消的证明事项,要么是缺乏设置依据,要么是现有资料可证明,要么是技术上可查证,等等。既然取消了,就不应再要求提供,不然对办事群众来说,来回跑路心里添堵,甚至可能无法顺利办成事。

  细究证明事项“取而不消”的原因,有的是客观上信息共享不到位,调查核实存在困难;有的是主观上存在懒政怠政心态,不愿“公对公”协调、采取措施核验;还有的是对相关政策不熟悉不落实,甚至失职失责,导致让群众提供一些“奇葩”证明。比如前段时间,温州一学生明明户口簿上有曾用名信息,还有派出所公章,按规定应予以认可,但某地一所大学却再三要求其到原籍地开证明。当地民警无奈出具“温馨提示”,提醒学校不要再让群众跑冤枉路。

  让群众少跑路,关键是破除衙门作风,增强机关单位的服务意识,设身处地为办事群众着想。一方面,证明事项不能“一取了之”,有关部门要做好工作衔接,从管理和技术上推动信息共享,防止出现服务“空白区”。另一方面,对于要求开具证明的部门来说,要在提高自身调查核实能力上下功夫,不能一味地将责任推给办事群众,更不能要求提供“奇葩”证明。此外,还要结合实际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

  当前,各地都在争分夺秒抢回被疫情耽误的时间,尤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加大治理力度,让各种无谓证明失去存在空间、“不证自明”,群众和企业少跑路,社会运转多一分顺畅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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