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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系统警示录(第一期)【2018】
2018-04-04 14:13   审核人:   (点击: )

河南省教育系统警示录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 二0一八年第一期

一、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1.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原教务处处长魏秉国违规收受他人礼金、购物卡,长期占用企业车辆归个人使用等问题。2009年至2016年,魏秉国先后15次收受私人企业礼金共计4.21万元,购物卡0.35万元。2011年4月至2017年6月,魏秉国长期占用私人企业提供的车辆。同时,魏秉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魏秉国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级),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开封市杞县教体局党委委员、杞县教师进修学校原校长谢庆福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6年8月,杞县教师进修学校虚列名目给教职工发放加班补贴共计3.08万元。同时,该校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7年1月,谢庆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中纪委“四风”曝光台

1.安徽省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洪岩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17年春节期间,安徽省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洪岩辉先后收受礼品共计价值9.3万元。洪岩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9月,洪岩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徽省纪委监委党风室点评】在中央三令五申的情况下,洪岩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仍然顶风违纪,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充分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隐蔽性、顽固性和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要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突破,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切实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防止“四风”回潮复燃。

2.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王建华借培训之机组织、参加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7月13日至15日,王建华借学院暑期干部校外培训之机,组织院级领导、中层干部等101人在辉南县三角龙湾景区旅游并聚餐饮酒。经王建华同意,门票、会议、住宿等费用5.39万元在学院工会经费中核销,白酒、纪念品等费用0.88万元以虚开发票方式在学院财务处核销。2017年11月24日,王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吉林省纪委监委党风室点评】王建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却以培训为名公然组织100多名党员干部公款旅游并聚餐饮酒,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受到严肃查处。我们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大对顶风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同时,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狠抓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复燃。

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六十中学副校长刘海龙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公款吃喝问题

2016年1月,刘海龙率队到上海参加培训学习期间,未按照会议要求统一就餐,而是在外吃海鲜、烧烤、日式料理等,且到乌镇、外滩等景点游玩,产生的1.2万元费用通过虚开会务费方式在学校报销。刘海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校长权奇红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党风室点评】近年来,随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的不断深入,作风建设成效有目共睹,公款旅游问题明显减少,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这起案例警示我们,纪律面前没有“暗门”,采取各种手段,给公款旅游披上“隐身衣”一样会受到严肃处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持续努力,久久为功,方可善作善成。要持之以恒,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监督检查,紧盯突出表现,紧盯重要节点,紧盯“关键少数”,创新工作方式,密切关注新动向,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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