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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

2016年09月14日 12:31  点击:[]

全体党员及中层以上干部:

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紧盯时间节点,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营造一个廉洁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节日氛围。现对学院党员及中层以上干部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中秋、国庆期间,学院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我院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收受电子礼金礼券等;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节日期间我院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制度。

学院把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作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的重要内容,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严抓严管,及时提醒,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监督举报电话:0371——66727168。

纪检监察处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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