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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实训中心学生守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8-05-16     责任编辑:田雅菲      来源:     浏览次数:

教务处实训中心学生守则(试行)

一、实训前要做好预习,明确实训的目的、原理、方法和步骤等,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二、按时参加实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三、进入实训室必须遵守纪律,服从安排、文明作业,不得动用与本次实训无关的仪器设备。 
四、实训时要规范操作、仔细观察、如实记录、独立分析,按时完成实训报告和实训作业。  
五、爱护实训设施和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违纪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按规定进行赔偿。  
六、遇到仪器设备故障或发生意外事故时,保持冷静并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在查明原因和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七、节约水、电和实训材料。保持实训场所的整洁安静,不得随地吐痰、抽烟、乱扔果皮纸屑,不得大声喧哗。 
八、实训完毕后,整理好所用的仪器设备并将实验场地清扫干净,经指导老师检查后方可离开。 

九、勤奋努力,求实创新,力争好的学习效果。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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