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召开本学期第二次业务学习会议

发布时间:2022-03-11文章来源:会计学院 浏览次数:

【通讯员:武昊天】为深入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对职业教育标准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做出的新部署,积极对接国家教育标准,推动三教改革,提升职业教育质量,3月7日下午,会计学院召开全体中层业务学习会议,并在3月8日以教研室、办公室为单位分别展开业务学习会议,学习《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关于人培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等学习材料。

会计学院全体中层召开业务学习会

3月7日下午,会计学院院长谢彬领学学习材料,全体中层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围绕学习材料进行了积极热烈的讨论。会议伊始,谢院长针对《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内容提出要求,要求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共同建设“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大格局,推进“三全育人”,合理构建课程体系,选用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的高质量教材,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各位中层仔细研读文件内容,结合自身的教学经历,积极响应,纷纷表示将积极参与会计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并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方向,进一步优化课程内容,规范教学过程,梳理思政元素,打造师生之间知识高效传递的课堂环境。

会计学院谢彬院长领学学习材料

3月8日,会计学院各教研室、办公室传达中层例会会议精神并开展业务学习会议,详细传达文件内容,经过学习,会计学院专兼职教师们纷纷表示,将切实按照文件要求,结合职业教育学生特点,将国家标准具体落实到课程教学内容上,进一步提高会计学院人才培养质量。

通过此次业务学习,会计学院全体专兼职教师进一步明确了一线教师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中的职责,增强标准意识与质量意识,坚持育人为本,强化学生职业素养养成和专业技术积累,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会计学院学生的全面发展,增强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审核人:魏亚芳/摄影:李欣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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