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礼举要》
(一)居家
1、为人子不晚起,衣被自己整理。
2、为人子坐不中席,行不中道。
3、早上离家要告知父母,晚上回家要和父母打招呼。
4、长者与物,须两手奉接。
5、徐行后长,不疾行先长。
6、长者立不可坐,长者来必起立。
7、不在长者座前踱来踱去。
8、立不中门,过门不践门限。
9、立不一足跛,坐时腿脚不要乱颠,两腿不分开,睡眠不仰不伏,
右卧如弓。
10、同桌吃饭不另备美食独啖。
11、不挑剔食之美恶。
12、食时不叹,不训斥子弟。
(二)在校
1、升降国旗及唱国歌、校歌时,肃立示敬。
2、师长上下课时,起立致敬。
3、向师长质疑问难,必起立。
4、路遇师长,肃立道旁致敬。
5、听讲时,应端坐或直立,不支腮、不翘二郎腿,弯腰,翘足。
6、考试时,不交头接耳,或左顾右盼。
7、安心学习,尊敬师长,友善同学,真诚待友。
(三)处世
1、不讲他人之短,不夸自己之长。
2、家庭之事,不可向外人言。
3、口为祸福之门,话要经一番考虑再说。 见失意人,不说得意语。见老年人,不说衰丧话。
4、交浅不可言深,绝交不出恶声。
5、不侮辱人,不向人开玩笑。
6、与残疾人会面,须格外恭敬。
7、于肩挑小贩苦力,莫讨便宜。
8、施恩求忘,受恩必报。开罪于人须求解,开罪于我应加恕。
9、善人自当亲近,须要久敬;恶人自当敬而远之。
10、遇事要镇静,做不到的事,莫妄逞能。
11、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
12、凡事要合理智,不可偏重感情。
1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14、凡求教他人的事,必须造门请问。
(四)聚餐
1、座有次序,上座必让长者。
2、入座后不横胳膊,有坐姿。
3、主先举杯敬客,客致谢辞。
4、主人亲自烹调,须向主人礼谢后食。
5、主人敬酒毕,正客须回敬主人。
6、举筷匙,必请大家同举。
7、用筷夹菜,只取向己之一方者,不立起向他角器中取菜。
8、筷匙不向碗盘顶心取菜取汤。
9、公食之器,不用己筷翻搅。
10、匙有余沥必倾尽,方再入公食器中。
11、自己碗中之肴菜,不可反回公器中。
12、不用己之筷匙为他人夹菜。
13、食勿响舌,咽勿鸣喉。
14、吃饭时以不言为原则,须言亦应避免唾沫入公器中。
15、咳嗽必转身向后。
16、勿叱狗,不投骨于狗。
17、碗中不留饭粒。
18、不对人剔牙齿。
19、客食未毕,主人不先起。
20、起席,主逊言慢待,客称谢。
21、宴毕,主人进巾进茶。
(五)出门
1、衣冠不求华美,惟须整洁。
2、见长者,必趋致敬。
3、登高不呼,不指,不招呼。
4、路上不吸烟,不嚼食物,不歌唱。
5、乘车见长者必下,见幼者亦须与之颔首为礼。
6、夜必归家,因事不能归时,必先告家人。
7、车马繁杂市区,不招呼敬礼。
8、不立在路上久谈。
9、不走马路中间,越路须先向左右看清,不可与汽车争路。
10、行走时,步履宜稳重,并宜张胸闭口,目向前视。
11、遇妇女老弱,应尽先让路让座。
12、有人问路,须详为指示。问路于人,须随即称谢。
13、一人不入古庙,两人不看深井。
14、逢桥先下马,过渡莫争船。
15、在舟车上或飞机上,不探首或伸手出窗,并不得随便涕痰。
(六)访人
1、先立外轻轻扣门,主人让入方入。
2、入内有他客,主人为介绍,须一一为礼,辞出时亦如之。
3、入内见有他客,不可久坐;有事,须请主人另至他所述说。
4、坐谈时见有他客来,即辞出。
5、坐立必正,不倾听,不哗笑。
6、不携一切动物上堂。
7、主人室内之信件文书,概不取看。
8、谈话应答必顾望。
9、将上堂,声必扬。
10、未到接待访客的时间,访客不可硬闯,或跟随他人混入。
11、主人欠伸,或看钟表,即须辞出。
12、饭及眠时不访客。
13、晋谒领导尊长,应先鞠躬敬礼,然后就座;及退,亦然。
14、与领导尊长,及妇女行握手礼时,应俟其先行伸手,然后敬谨与握。
15、访公教人员,必先问明其上班钟点,不可久坐闲谈。
16、访客不遇,或留片,或写字登留言牌。
(七)会客
1、见先致敬,熟客道寒暄,生客请姓字住址。
2、及门先趋,为客开门。
3、每门必让客先行。
4、入门必为客安座。
5、室内有他客,应与介绍,先介幼于长,介卑于尊,介近于远,同伦则介前于后。
6、敬茶果先长后幼,先生后熟。
7、主人必下座,举杯让茶。
8、客去必送致敬,远方客必送至村外或路口。
9、远方客专来,须备饮食寝室,导厕所,导沐浴。
10、远方客去,必送至驿站,望车开远,始返。
(八)旅行
1、将远行,必辞亲友,祭祖辞亲。
2、远到目的地,必先拜访有关人士。
3、归来必谒亲友,或略送土物。
4、远行之亲友辞行,必往送行,事前或赠物,或宴饯。
5、远方客来拜访,须往答拜,或设宴接风。
6、旅人归来拜,须诣回拜,或设宴洗尘。
7、受人之送行及饯别,达到所在地,须一一函谢。
8、人之接风或洗尘毕,须还席。
9、入境问禁,入国问俗,入门问讳。
10、入国不驰,入村里必下车马。
(九)对众
1、他人正谈话,不在中间插言。
2、两人对谈,不向中间穿走。
3、不高声喧哗扰乱他人视听。
4、不横坐,不横腿,不摸脚。
5、不隔席谈话。
6、坐不掀起椅凳之后方。
7、衣帽不加于他人之衣帽上。
8、不向人喷水吐痰。
9、不向人呵欠,舒伸,嚏喷。
(十)馈赠
1、礼尚往来,来而不往,往而不来,皆非礼也。
2、赐人不曰来取,与人不问所欲。
3、赠人物品,必谦必敬。
4、赠人物品,外必用包裹,婚丧庆寿例外。
5、平素赠物,座有他客,须避观听,远来及初晤,可不避。
6、受赠先略谦辞后受,称谢,逾日须往拜。
7、长者赐,不敢辞。
(十一)庆吊
1、参加吉礼,不谈衰丧话,不戚容,不啼泣。
2、居丧不参加吉礼,只送仪物。
3、丧服不入公门,不观吉礼。
4、贺婚在众宾前,不说不吉利的话。
5、临丧不笑。
6、里有殡,不巷歌。
7、在丧家吃饭,不能喝的面红耳赤。
8、佩带丧葬徽章者,礼终即卸去,不佩带他往。
(十二)称呼
1、初见面之人问姓,曰贵姓,问名,曰台甫。自说姓曰敝姓某,说名曰草字某某。
2、有亲戚世交者,应各以其名分彼此相称。普通称人曰先生或某兄,自称曰弟。老者长者,称曰老先生,自称曰后学,或称自名。
3、称人之父曰令尊,母曰令堂。向人称自父母,曰家严,曰家慈。见朋友之父,称老伯,母称伯母,自称晚或侄。
4、称人之祖,曰令祖公,祖母曰令祖太夫人。向人称自祖曰家祖。祖母曰家祖母。见人之祖父祖母,称太老伯,太伯母。自称己名即可。
5、称人之兄弟,曰令兄,曰令弟。向人称自兄弟,曰家兄舍弟。称人之姊妹,曰令姊令妹。向人称自姊妹,曰家姊舍妹。见人之兄弟,称几先生,或几兄,自称小弟。见人之姊妹,统称几姐,称自曰小弟。(书款则称侍)
6、称人之妻,曰令正或尊夫人,向人称自妻,曰爱人或妻子。见人之妻称嫂,自称己名。(女子可自称妹)
7、女子称人之夫,曰尊府某先生,向人称自夫,曰外子。见人之夫称某先生,自以避免称呼为佳,如必要时,只称本人即可。
8、称人之子,曰令郎或公子,称人女曰令爱,或女公子。向人称自子,曰小儿,女曰小女。见人子称世兄,自称弟,称女曰世姐,自不称。
9、称人之孙及孙女,曰令孙曰令女孙。向人称自孙,及女孙,曰小孙,曰小女孙。见人之孙及女孙,称几公子几小姐。
10、称人或称自之已故上辈,统加一先字。如称人之故父母,曰令先尊令太夫人;称自之故父母,曰先严先慈之类。称人已故下辈不必另加字,只云「以前某兄」即可,称自故下辈,但加一亡字,或云「以前某某」亦可。
11、称人之姑丈姑母,曰令姑丈令姑母。向人称自姑丈姑母,曰家姑丈姑母。见人之姑丈姑母,称老先生老太太;交厚者,可称老伯及老伯母。
12、称人之舅父舅母,曰令母舅令舅母。向人称自舅父舅母,曰家母舅家舅母。见人之舅父舅母,称谓仿前。
13、称人之岳父岳母,曰令岳令岳母。向人称岳父母,曰家岳家岳母。见人之岳父母,称谓仿前。
14、称人之内侄,曰令内侄。称人之甥,曰令甥。称人之婿,曰令婿。向人称自内侄,甥,婿,曰敝内侄,曰舍甥,曰小婿。
15、称人之亲友,曰令亲曰贵友。向人称自亲友,曰舍亲敝友。
16、称人之师,曰令师,生曰令高足。向人称自师,曰敝业师。称自生曰敝徒。自称师,曰夫子或吾师。称自曰受业,或曰门生。
17、称人之长官,曰贵某长(院部厅局等)。称人之属员,曰贵部下或贵属。向人称自长官,曰敝某长,称自属员,曰敝同事或敝属,称其某姓某职亦可。
注:本文为李炳南教授编述,略有删改。以上称呼,因年代的变迁及风俗的不同,各地均有差异,故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