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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晒晒家乡新变化”图片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8年11月08日 15:16  点击:[]

关于开展“晒晒家乡新变化”图片征集活动的通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城乡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城乡面貌与人民生活发生了很多新变化,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爱国、爱省、爱家之情,根据《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关于开展“我与中原共出彩”和“我与‘两个一百年’”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郑财院〔2018〕95号)文件的要求,在全院开展“晒晒家乡新变化”图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8日——11月15日

二、活动主题

晒晒家乡新变化

三、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

四、参与方式

1.拍摄器材:不限,手机相机均可。

2.作品形式:图片+文字。

图片为摄影作品,提交JPEG格式电子文本;照片名称:标题+作者姓名。文字为图片描述,以简洁文字描述图片背景、背后的故事等相关内容(不超过200字),以word文档提交,同时在文档中注明作者、部门(班级)、联系方式、拍摄时间、拍摄地点。

3.投稿时请将图文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csdwxcb@163.com ;邮件主题注明:“晒晒家乡新变化”投稿+姓名+部门(班级)。

4.内容要求

1)作品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于细微处,见家乡美。

2)每人最多投稿一件作品,黑白、彩色,单幅、组照(5幅以内)均可,可以展现风土人情、百姓生活、好人好事、特色习俗等。

3)照片必须是本人拍摄,文字必须是原创,不得从网上下载,不得抄袭,并保证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纠纷及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谢绝提供电脑技术人工合成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拼接、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5)作品请自留底稿,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组织方有永久使用权。主办方有权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宣传等用途。

6)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五、奖项设置

本次图片征集活动共分为教师组与学生组,两组分别评奖。

教师组设一等奖1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5人。优秀奖若干。学生组一等奖5人,二等奖10人,三等奖15人。优秀奖若干。

若班级参与率达到50%,可参与“优秀组织奖”的评选,投稿最多的三个班级获“优秀组织奖”称号。

 

 

宣传部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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