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权利约束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直接涉及到本部门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和办事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一、宗旨
实行中心事务公开,旨在加强党风和中心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中心,增强全中心凝聚力;提高中心、科室领导依法治中心、依法治教、依法加强行政管理的自觉性;树立中心、科室领导廉洁、公正高效地为全中心师生服事务的良好形象;营造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中心事务公开的范围
1、适用人员:本中心的干部和教职工;
2、公开事项:本中心的党务、政务、财务等工作;
3、公开对象:本中心全体教职工。
三、中心事务公开的内容
1、凡属本中心工作范围内直接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均须按本制度公开。
2、向本中心教职工公开的事项:
(1)中心、科室发展规划、改革方案、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决议及其实施情况。
(2)中心各项经费、创收收入及其它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及使用管理情况,每学年初公开学院拨款数额,学年末公开各项费用账目清单。
(3)人员的岗位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在职或脱产学习、培训、进修、攻读学位、请假制度等有关政策规定、资格条件、批准程序、费用担负及实施情况和结果。
(4)中心领导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及其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5)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公开的方式
(1)各种会议形式。如周五全中心教职工大会、科室活动、座谈会等形式公开中心事务。
(2)充分利用学院校园网现教中心主页等形式公开发布有关信息,使全中心师生及时了解中心事务活动的内容。
五、强化监督、抓好落实
为确保中心事务公开的顺利实施,中心领导班子要将推行公开办事制度纳入中心领导的工作目标。要定期会同学院有关部门对本中心实行中心事务公开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公开办事制度的人员,要制定有效对策。建立健全来信、来访、来电制度。对教职工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并及时解决。要将落实中心事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工作考核和评估的重要内容。
现代教育与实训中心
201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