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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档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5-0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确保2017届毕业生顺利离开母校,根据学院关于毕业生工作的统一部署,就2017届毕业生离校前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学院系部按照规定和要求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一、需要入档的材料

(一)、毕业生材料

1.新生入学登记表

2.毕业生登记表

3.成绩单

4.学生奖罚情况表

5.实习鉴定表

6.军事情况鉴定表

7.论文及论文成绩评定表

8.学年鉴定表

9.体检表

(二)、评先材料

三年中获奖情况审批表(校级及以上),包括: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以上证书最好是原件,如复印件必须加盖学院公章。

(三)、组织材料

党员组织材料

团员组织材料

二、入档具体要求

毕业生归档材料原则上按《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若干规定〉》(教学[2003]624号)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由各院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将学生入档材料整理好后到档案室装档(严禁学生参加)。

2.各院系应按专业、学号提供毕业生花名册(电子和纸质),每份学生入档材料可用其学籍表包裹后注明学号,然后按学号顺序从小到大排列后入档。

3.认真审核毕业生档案中的材料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4.在入档过程中要做到认真细致,有条不紊,不能有丝毫差错。

5.对于曾受处分毕业生的档案,严禁将处分材料抽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所有材料装档前,请务必检查应盖公章是否加盖。

7.入档完毕,由档案室工作人员检查入档情况,各系装档人员填写装档登记表后,此项工作结束。

学生处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