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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工作推进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0-19 [来源]: [浏览次数]:

【通讯员:周高洁】为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惠民政策,为我校学生提供高质量健康保障,推动大学生“应保尽保”,充分保障大学生的健康权益。10月18日下午,我校在厚德楼2楼学术报告厅召开大学生医保工作推进会,学院副院长施长春、管城区医保中心领导、学生处、后勤处相关负责人、各院系党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学团办负责人、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参会,会议由学生处处长姚灵仙主持。

 

会上,郭建宽副处长传达了市委副书记、市长何雄在《驻郑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推进会讲话》的精神,管城区医保中心征缴科科长孔德政、待遇科科长巴文君针对在郑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文件精神、政策要求、医保待遇等方面做了详细解读,校医务室杨宝林科长详细解答了我校门诊医疗待遇及报销比例。

 

 

 

姚灵仙处长指出,参保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院(系)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压实工作责任,辅导员作为第一责任人,多渠道、全方位积极宣传医保惠民政策,发挥好班干部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强化学生的健康意识,合理引导、积极回应学生所关注的问题,精心组织参保缴费工作,努力将我校学生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最后,施长春副院长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学生参保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学生参保工作是必须做好的事情,要耐心、细致的把好事做实,把实事做细;二是要做好宣讲工作,认识参保对保障大学生就医权益、提高健康水平的重要意义,向家长和学生做好宣传、解释、沟通工作,讲清政策便捷点,提高政策知晓率,做到“应保尽保”防止学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三是认真组织见实效,各院(系)要抓好各环节的落实工作,确保参保工作执行到位,保质保量地完成大学生参保任务。

 

高校大学生作为国家的宝贵财富和新鲜血液,是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也是党和国家的接班人,将高校学生纳入医疗保障体系是国家对莘莘学子的关心关爱,有助于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大学生医疗水平,对促进高校平稳有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审核:姚灵仙/摄影:王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