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校长奖学金的评定初审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推荐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9日——11月13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1月13日17点之前,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厚德楼111办公室),电话0371-55261803。
学 生 处
2023年11月9日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公示截止后已取下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