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校级助学金的评定初审工作已基本结束,经各院(系)评审推荐,共有611名学生获得校级助学金,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26日——4月2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4月2日17点之前,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处111办公室(监督电话:0371-55261803)。
学 生 处
2024年3月26日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公示截止后已取下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