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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五四”表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6    作者:    来源:     点击:750 次

院团字〔20191

 

共青团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8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

通知

各院(系)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共青团工作,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在我院共青团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选树典型,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调动我院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团97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之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院2017级范围内开展“五四”系列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全面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大工作部署,引领广大青年不忘跟党初心,牢记青春使命,奋发务实进取,勇于自我革命,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二、表彰项目及考核标准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红旗团总支、优秀团总支

根据2018年度院团委对各系共青团工作整体考核排名进行评选。

(二)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班子健全,职责分明,业务熟练;主题团课记录详尽、完好,智慧团建平台上传完整;

2.思想建设成效好,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学习任务;能联系实际,经常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

3.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无任何处分记录;

4.在组织生活和支部生活中,团员积极参与,活动质量高,组织生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较好的思想性、启发性;团内活动多,且有新意;

5.支部能按时交纳团费,能全面掌握团员的情况,解决同学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6.在团工作的创新性方面表现突出;

(三)优秀团干部

1.认真自觉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注重时事政治学习;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积极要求进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敢于同各种错误行为作斗争;

2.团龄一年(含)以上,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有无私奉献精神,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工作勤奋,作风扎实,有良好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显著;能够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方法得当、勤奋刻苦,有拼搏精神,学习成绩优良,专业和综合素质总分名列全班前30%,年度无不及格现象;

4.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团的纪律,并在其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年度未受过任何违纪违规处分。

(四)优秀团员

1.自觉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品德高尚,团结同学,礼貌待人,敢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积极要求进步,向党组织靠拢;

2.团龄一年(含)以上,认真服从各级党、团组织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热心团的工作,维护团的利益;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或有显著提高。专业和综合素质总分名列全班前40%

4.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团的纪律,在学习、劳动、工作等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年度未受过任何违纪违规处分。

(五)优秀青年志愿者

1.热爱青年志愿者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具备志愿服务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自觉维护青年志愿者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的形象;

2.积极参加各级各类青年志愿者活动,志愿服务质量认可度高;

3.年度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志愿者时数不少于10小时。

(六)优秀社团

1.社团有完善的章程和管理条例,有固定的指导教师,社员数量稳定,日常活动开展规范;

2.能够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推动素质教育、服务学生成才、繁荣校园文化方面的作用;

3. 能够积极参与到学院迎新晚会、社团文化艺术节等大型校园活动中。

4. 招新策划及总结及时上交,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较为完善的文字档案和活动相片或其他影视材料。

5.社团或社团社员获得过市级或省级参与活动奖项,日常活动出勤率不低于90%,参加社联例会出勤率不低于90%

三、申报名额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红旗团总支、优秀团总支

按照评分高低评出1个五四红旗团总支、2个红旗团总支和3个优秀团总支。

(二)红旗团支部

按照各院(系)团支部总数20%的比例进行评选,即会计学院4个、财税金融系3个、商贸系2个、经济管理系1个、信息技术系2个、互联网学院3个、体育艺术系1个、中职2个。

(三)优秀团干部

按照各级团组织(校团委、院系团总支)团干总数20%的比例产生,且须从各级团组织(校团委、院系团总支)的团总支副书记(学生)、组织部、宣传部和各班级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中选举推荐产生。

(四)优秀团员

团员数目超过35人的班级,每班评选2名;团员数目不足35人的班级每班评选1名。

(五)优秀青年志愿者

按照2018年度参加校级志愿服务活动的次数与时长进行评选。

 

(六)优秀社团

按照全院社团总数的30%的比例评选产生。

四、时间安排及评选流程

(一)系部推荐

各院(系)团总支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名单必须在各院(系)内进行三天公示,公示结束后于419日之前将公示无异议说明、推荐候选集体、候选人的评选材料,奖项汇总,公示名单(须经各院系党总支书记签字)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院团委办公室(行政楼106),逾期不报视作弃权处理。

(二)学校审核

42022日,院团委根据各系推荐候选人的评选材料和公示名单进行审核评定。

(三)公示阶段

42325日,院团委将名单提交学院党委审定,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并征求意见,如有异议,团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确有问题者,将取消其资格。

(四)表彰和宣传阶段

4月底—5月初,学院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程序规范

各(院)系团总支接到通知后,将该项工作广泛宣传到各团支部和全体团员青年,鼓励在相关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集体主动申报,并组织评比产生候选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申报;

(二)事迹真实,材料简明

各(院)系团总支要积极指导各团支部和团员青年做好申报工作,严把事迹材料关,确保事迹材料真实准确;

(三)加强宣传,共树典型

希望各团总支以学习宣传先进事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团员先进性教育,增强团员意识,切实发挥团支部吸引青年、凝聚青年的作用,发挥好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      

 

附件1:共青团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委员会2018年度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2:共青团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委员会2018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3:共青团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委员会2018年度先进集体推荐汇总表

附件4:共青团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委员会2018年度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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