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努力提高身体素质是党和人民对大学生的要求和期望。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方面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维持良好的早操秩序,培养同学良好的习惯,进一步推动我系学风、班风建设,特制定早操管理制度。
一、早操要求:
1、6:25集合点名,6:30开始围绕1、2号楼跑步3圈。
2、出操跑步时要求队形整齐、速度适宜、不喧哗、不打闹、不掉队,井然有序。
3、班长站在队伍的最后负责总体工作,体育委员站在队伍的前面带操。
4、节假日、雨雪大风天或有其他情况通知,可不用出操。
5、有特殊情况不能跑操者应提前一天向辅导员请假,经批准后将假条交班长,班长在早操时将假条交给学生会纪检部查操人员;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于当天或次日向辅导员补假,凡无假条者,均按旷操处理。
6、严禁迟到,在点名前未到者视为迟到,迟到者当天加跑2圈,并参加当日值日劳动,如屡教不改者严肃处理。
7、无故旷操者,当天中午加跑5圈,并参加本周值日劳动,未到场罚跑者将给与通报批评处理。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违纪,加倍处理。
二、检查制度
1、我系早操工作由学生会纪检部及各班班长、体育委员全面负责并检查。
2、检查结果每周通报一次,并报告辅导员,每月汇总一次,通报各班出勤率及名次,通报违纪人员名单。
3、早操检查纪律均由学生会存档,作为学年评选个人、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