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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作者: 时间:2019-11-12 点击数:


第一章     

为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52号)要求,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80号),结合我院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落实高等学校招生 “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循“信息公开、自愿报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规范运作”的原则。

第三条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4478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学院简介: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是省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专科层次的普通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郑州市高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基地;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成立高职扩招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主管教务、招生、纪检院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命题考务组、录取工作组、宣传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和后勤保障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具有本省户籍、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历(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高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的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职职工、村两委干部。报名条件: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和高职扩招补报名,但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还要求无肢体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心脏疾病等。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600人,计划类型为弹性学制,金融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物流管理共5个专业(录取时各专业招生计划可以根据报名人数进行调整)。

第五章    报名及志愿填报

第十四条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填报志愿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4日18:00,考生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报考。考生可选报考我校5个专业。

第十五条  确认报名信息和领取准考证

1.学院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下载考生志愿填报数据库,并在省招办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网站公示参加单招考试的考生名单。

2.网上打印准考证。经过公示的考生,务必在11月22日前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zzcsjr.edu.cn/zs/)通过“单独招生管理系统”(http://ddzs.zzcsjr.edu.cn)进行核对和考生信息完善,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无准考证不能入场。

3.现场领取。完成高职扩招单独招生报名考生可于11月21日8:00至11月22日18:00到学院综合办公楼南楼1楼招生就业处(108室)领取准考证。

4.免收报名考务费。

第六章   考试项目及考核方法

第十六条  学院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下,实行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进行测评。报考弹性学制培养形式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在职职工和村两委干部考生免予文化知识考试,只须参加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全部采用笔试,测试内容:适应和满足职业岗位需要的素质和能力。总分为200分。

(一)考试组织

1.命题。命题、试卷印刷与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考核。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评卷。学校组织专家组成评卷小组,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二)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考试方式

11月23日

09:00-11:00

职业技能测试

笔试

(三)相关要求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报名、考试期间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第七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

学校以高职扩招单招总分为依据,实行“分数优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和计划,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者:(1)退伍军人优先录取;(2)立功、授奖或军龄长者优先录取;(3)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录取。(4)获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荣誉者优先录取。

2.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3.根据报考情况,可调整招生计划。

4.按照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扩招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待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5.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按2019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二)  免试入学和照顾政策加分审核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免试入学审核时所需材料:1.经原学校确认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原件。2、考生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录取流程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高职扩招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12月1日起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

http://www.zzcsjr.edu.cn

第八章  报到和复查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九章  相关待遇

第二十条  参加我校高职扩招被录取考生,入学后享受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均可享受现行高校学生奖助学金政策。其中退役军人学生还可享受学费减免及助学金政策。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文件中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凡在高职扩招单招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郑州市郑尉路18号(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向东500米)

招生咨询电话:0371-53671919   53671616  61701112  61701113

学院网址:http://www.zzcsjr.edu.cn

 

 

   微信公众号


     询电话:0371-61701113/53671919/53671616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郑尉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