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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度有关职称评审政策的说明及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2:44     责任编辑:组织人事处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近年来职称评审工作的实际,对学院2023年度有关职称评审政策的说明及补充规定修订如下:

一、申报资格

1.申报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按照评审标准和岗位条件分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两类进行申报。其中行政坐班人员(含辅导员)的身份为兼职教师,申报副高及以上职称时,只能以兼职教师的身份申报教学科研型。此规定2023年度职称评审过渡一年,自2024年度职称评审起严格执行。

2.评审申报专业须与从事教学的专业一致或相近(含教学课程、教学工作量、业绩材料)。

二、申报条件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文件要求,讲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调整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后,担任助教职务2年以上。”2022年度职称评审已过渡一年,2023年度职称评审正式执行。参评讲师职称评审业绩材料的认定时间从申报人员入校时间起进行计算。

2.申报教授任职资格人员实行代表性论文外审,代表性论文外审意见中1/2以上(含1/2)认定论文水平未达到教授水平者,直接取消评审资格。具体外审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

3.业绩成果中要求为学术期刊的,须为本专业或者本学科大类内的学术刊物,教研或学术论文所发表的杂志刊物须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第一批和第二批学术期刊公示名单(权威)中的期刊,严禁使用非法出版物作为评审材料,由科研外事处进行认定。

4.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周刊、非学术刊物、论文集等。

5.有关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几点说明:

(1)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或学术论文2篇(均限独著)。

(2)校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省部级项目限前5名;市厅级项目限前3名;校级项目限主持人)。

(3)校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或教学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省部级项目限前5名;市厅级项目限前3名;校级项目限主持人)。

第5条的三项规定在2022年度职称评审材料审核中已过渡一年,2023年度职称评审正式执行。

三、关于任职年限计算问题

任职年限指从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称后聘用到相应岗位并执行相应岗位工资待遇起开始计算。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比如,申报中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2年的,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现职称并进行聘任;申报高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的,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现职称并进行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以学院职称申报推荐时间为准。杂志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等不作为评审依据。

四、申报学历问题 

高校系列职称对申报人学历只作基本要求,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按学历破格申报。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五、关于公共基础课的认定问题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基础部、思政部、体育部、学生处、实习实训中心负责的课程为公共基础课。其他院系(如信息技术系、艺术学院)教师根据其所承担的各类课程教学的比重,确定是否为公共基础课教师。如其承担公共基础课教学工作量达到其整个教学工作量的 60%以上者,需认定为公共基础课教师,不得认定为专业课教师。

六、关于课时量认定的问题

教学课时量由教务处进行核算;社团课由团委进行核算。

经学校批准的产假、国内外访学交流、挂职锻炼、跟岗培养、驻村等,视为完成相应时间段内评审条件规定的基本教学课时。

七、关于专利(软件著作权)的认定问题

目前学院涉及职称申报的专利主要为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2023年职称评审中,申报职称提交的业绩材料中涉及专利(软件著作权)的,除提供专利(软件著作权)请求书、说明书和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外,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检索报告;

2.专利(软件著作权)为本人亲自撰写的佐证材料;

3.专利(软件著作权)被企业或单位采用,成果转化的相关资料以及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详细佐证材料。

本人对所提供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材料负法律责任,凡提供不出上述材料者,视为无效专利(软件著作权)。

八、关于荣获国家级赛项获得校内直通资格问题

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荣获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限前三名),或国家级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学生赛项辅导教师或教学能力比赛参赛教师),且满足参评相应级别职称基本业绩条件,则具备获得校内直通资格。若获得校内直通资格人数多于指标名额,则以积分排序择优确定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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