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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0 09:55:10     责任编辑:      来源: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河南省教育厅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各学校(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310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教育厅高度重视,立即在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目前,全省大部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迅速行动,采取得力措施,积极开展自查,排查整改各类隐患。但国家和省督查组督查发现仍有一些地方和学校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工作不力,受到了国家督查组及上级相关部门的批评和追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718日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河南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积极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严禁工作出现棚架现象,确保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全覆盖。
      
    二、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零容忍”的要求,全面开展学校安全工作自查、检查、督查活动。认真整治各种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要逐一实施治理和整改,全面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隐患,切实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各单位一把手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或拒不整改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此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落实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要及时总结安全工作经验,认真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情况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按照要求认真上报各类信息。
      1、每周四下午17点前向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周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材料,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2、每月25日前报告当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同时填写上报《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3105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材料,内容:①开展大检查采取的主要措施;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进展情况(发现数量、整改数量、剩余隐患整改情况);③大检查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⑤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各学校确定一名安全工作联络员,于820日前上报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教育厅将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不重视,信息上报不及时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联系人:潘俊立 高金才
      联系电话(传真):0371-66310066/69691988
      电子邮箱:aqdjc@haedu.gov.cn
      附件: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河南省教育厅
      2013815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豫政办明电[2013]104
    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自20136月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全省上下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3]86号)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周密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查检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截至731日,全省应查的企事业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统称单位)416546家,目前已开展自查自纠的单位385992家,占应查总数的92.66%;各级、
      各部门检查督查单位183257家,占应查总数的44%;责令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99621起,停产整顿1183家,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2401个,关闭非法违法企业355家,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从省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信息汇总情况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督查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专项督查组等各级督查组实地查看情况看,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思想认识不深,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没有做到全覆盖。省政府确定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均作了安排部署,但有些单位至今没有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个别企业甚至不知道正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没有接到相关通知,安全生产大检查还有死角和盲区。三是不严格、不深入。有些地方安全生产大检查仍停留在会议和方案上,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尚未全面开展实质性行动,个别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尤其是一些一般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存在走过场现象。四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地方与地方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执行力从省辖市、县(市、区)一直到乡村有逐级弱化的趋势。五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督查组在我省督查期间共发现32项较大隐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赴我省专项督查组抽查26家企业,共发现99项较大隐患,部分企事业单位还存在重大隐患,且存在重排查、轻整改的现象。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始以来,部分地方未排查出一项重大事故隐患,但伤亡事故却接连发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切实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就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切实做到全覆盖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安排部署情况实施倒查。未制定工作方案、未开展大检查的部门和单位,特别是乡镇、村(社区)等基层单位,要限期整改,迅速行动,切实解决逐级弱化、层层衰减的问题;工作方案不具体、措施不得力、推进缓慢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克服松懈、厌战情绪,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再动员、再部署、再督促,严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出现棚架现象。
      
    二、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切实做到零容忍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当前大检查的重要任务,加强工作部署。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本行业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没有遗漏,真正消除死角和盲区。凡是前一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细致、走过场。特别是一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为零的企事业单位要重新进行排查。加大落实“4100%“要求(100%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隐患自查,查出的隐患要100%建立整改台账,100%的县、乡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行业要开展自查自纠,并100%建立隐患台账)的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和空白。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订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对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整改无果的,要坚决责令关闭或退出。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严执法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公共安全领域的监管责任;要通过开展多形式的检查,切实做到真查真改、真整真治;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定期分析研究,及时通报。省直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开展检查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督查、检查、抽查,组织互查。要组织专项暗访督查组,并邀请专家参与,由主要或分管负责人带队,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让地方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的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省辖市检查要覆盖所辖各县(市、区)政府和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辖区内中央驻豫及省属企业,并对辖区内各县(市、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县级检查要覆盖本辖区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省政府18个综合督导组要紧紧盯住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加强督促检查,始终保持彻查严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高压态势;对思想认识不到位、仍未全面开展实质性行动的地方和单位,报请省政府通报批评。对因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引发事故的,要一律依法严格问责、严厉查处。
      
    四、强化监管,坚决遏制夏季汛期事故多发势头,切实做到重实效
      当前正值主汛期,要深刻汲取近期建筑施工、受限作业空间等领域发生的伤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把汛期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基层政府和各类企业落实防范措施。道路和水上交通方面,要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路面管控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做到安全驾驶,确保汛期交通安全。煤矿和非煤矿山方面,要加强对水患矿井及矿山的重点监控,建立健全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防治措施,预防淹井、透水、尾矿库垮坝、露天矿边坡、作业面坍塌、滑坡等事故发生。存在淹井隐患的矿井,暴雨期间要停产撤人,不得进行井下作业。建筑施工方面,要把防深基坑片帮垮塌、边坡崩塌、脚手架及模板支架垮塌等列入重点监控范围,防范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方面,要督促企业妥善管理有毒物质和通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落实防范雷击措施。化工、冶金、电力、通信、市政工程、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要严格落实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坚决杜绝事故发生。气象、水利、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强对流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报预警信息,适时向生产经营单位发布预警通知,加强安全监控。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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